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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忱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手机、电脑等带电子屏幕产品(以下简称电子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地级以上市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远期目标: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8%以上。
任务与措施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控、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共同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学生自主和各方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家庭
时刻关注孩子视力健康。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积极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培养孩子健康锻炼的意识,积极引导孩子到户外阳光下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
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合理安排学习和锻炼身体的时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课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合理安排膳食,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營养膳食。
(二)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校长是学校近视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校长、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将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学校硬件建设和管理、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拖堂,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
加强考试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2023年,学校教室照明要100%达标。
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不得占用眼保健操时间,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强化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4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按照教育部和省卫生与健康教育的要求,开齐、开好健康教育课,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学校应制定电子产品和教辅软件使用管理细则。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中小学校要将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纳入学生健康体检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 加强营养教育和配餐工作。倡导科学饮食,有条件的学区或学校要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定期开展膳食营养知识教育,研制适合当地饮食和学生身心特点的食谱,建立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合理的学生膳食结构和供餐模式。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作为学校、教职员管理和相关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幼儿园
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四)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
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
加强健康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
(五)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自觉做到爱眼护眼,并向家长宣传。
养成健康习惯。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用眼时注意视近与视远间隔调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
(六)有关部门
教育部门:
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工作规划,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要求,成立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
强化学校体育。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設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
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建设。强化现有的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充分发挥各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在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工作,每年定期开展近视眼防治知识与技能专项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校医和保健教师的业务水平。
加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域内涉及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教育部门、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和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定期对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监督、指导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改善教室照明环境建设,确保2023年实现学校教室照明全部达标。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院校、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
卫生健康部门:
监督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幼儿园(含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能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尽快修订《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国家有关强制标准。
体育部门: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和家庭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动员家庭参与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
财政部门: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学生体育竞赛、学生近视防控干预、学校教室照明及视觉环境改善等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会同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调研指导我省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和职业发展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完善细化相关政策,给予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强化验光配镜行业监管,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防止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新闻出版部门:
落实国家网络游戏的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的要求,落实国家制定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充分发挥报刊等出版物的宣传作用。
广电部门:
积极动员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主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联合开展学生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规范防控规程,总结学生近视综合防控经验和做法,提高防控水平和效果。
考核评价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省政府授权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二)实行考核评价公示制度
按国家评议考核办法,建立省防控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对各市进行考核。鼓励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对学生近视情况进行监测,其结果可作为考核依据。在核实各地2018年近视率基础上,2019年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进行试点评议考核,2020年起,每年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开展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实行督办问责制度
对未实现年度学生防近工作目标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学校进行通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手机、电脑等带电子屏幕产品(以下简称电子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地级以上市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远期目标: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8%以上。
任务与措施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控、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共同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学生自主和各方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家庭
时刻关注孩子视力健康。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积极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培养孩子健康锻炼的意识,积极引导孩子到户外阳光下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
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合理安排学习和锻炼身体的时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课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合理安排膳食,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營养膳食。
(二)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校长是学校近视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校长、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将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学校硬件建设和管理、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拖堂,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
加强考试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2023年,学校教室照明要100%达标。
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不得占用眼保健操时间,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强化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4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按照教育部和省卫生与健康教育的要求,开齐、开好健康教育课,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学校应制定电子产品和教辅软件使用管理细则。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中小学校要将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纳入学生健康体检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 加强营养教育和配餐工作。倡导科学饮食,有条件的学区或学校要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定期开展膳食营养知识教育,研制适合当地饮食和学生身心特点的食谱,建立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合理的学生膳食结构和供餐模式。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作为学校、教职员管理和相关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幼儿园
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四)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
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
加强健康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
(五)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自觉做到爱眼护眼,并向家长宣传。
养成健康习惯。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用眼时注意视近与视远间隔调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
(六)有关部门
教育部门:
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工作规划,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要求,成立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
强化学校体育。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設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
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建设。强化现有的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充分发挥各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在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工作,每年定期开展近视眼防治知识与技能专项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校医和保健教师的业务水平。
加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域内涉及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教育部门、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和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定期对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监督、指导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改善教室照明环境建设,确保2023年实现学校教室照明全部达标。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院校、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
卫生健康部门:
监督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幼儿园(含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能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尽快修订《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国家有关强制标准。
体育部门: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和家庭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动员家庭参与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
财政部门: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学生体育竞赛、学生近视防控干预、学校教室照明及视觉环境改善等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会同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调研指导我省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和职业发展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完善细化相关政策,给予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强化验光配镜行业监管,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防止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新闻出版部门:
落实国家网络游戏的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的要求,落实国家制定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充分发挥报刊等出版物的宣传作用。
广电部门:
积极动员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主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联合开展学生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规范防控规程,总结学生近视综合防控经验和做法,提高防控水平和效果。
考核评价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省政府授权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二)实行考核评价公示制度
按国家评议考核办法,建立省防控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对各市进行考核。鼓励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对学生近视情况进行监测,其结果可作为考核依据。在核实各地2018年近视率基础上,2019年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进行试点评议考核,2020年起,每年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开展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实行督办问责制度
对未实现年度学生防近工作目标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学校进行通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