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近几年,各地区在电价上违反规定乱加价、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加重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8]134号)精神,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