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一场岁月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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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自习快要放学的时候,同桌突然福灵心至地问我说,你还记得自己的初恋吗?
  我正在收拾卷子的手一顿,然后耸了耸肩说,忘记了,太久远了。
  确实够久远的,但是没有久远到足以忘记。我至今仍然能想起那个少年打篮球时意气风发的模样以及骑单车时翻飞的衣角,它们和色彩斑斓的放学时光一起构成了我初中时代最旖旎的梦。只是因为太过幼稚,所以总是习惯性地不想被提及。
  初中时候的爱与悸动总是来得没有征兆而又让人摸不着头脑,与其说成是初恋,还不如说成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更为妥帖。
  似乎连我自己都忘记了什么时候喜欢上了他,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他,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甚至牢牢地记住了他食指上的那颗不起眼的痣。有些感情莫名其妙却又水到渠成,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既然要说故事,那么暂且称呼他为周好了。请原谅,称呼他的全名总是会让我莫名地难过。
  其实刚开始,我对周还仅限于有好感这个阶段。
  周是班里长得差不多最高的男孩子了,在一群小豆丁中鹤立鸡群。初中那个年代,有些不同寻常的特征总是让人向往而又艳羡的事情,所以周总是很自信而又傲娇地把背挺得笔直。后来回忆起来,我总是在想,是不是我就是被他的那种气势所吸引,所以才会如此奋不顾身而又不自量力地投入一段感情在其中。
  说自己不自量力并非是在暗自菲薄,因为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个没长开的疯丫头,虽然现在我已经过了自己的十八岁生日,可是依旧顶着一张大众脸,那么你们一定能够想象得到当初的我有多么平凡了。现实不是偶像剧,王子不爱平凡而又不是那么聪明的灰姑娘,何况灰姑娘连水晶舞鞋都没有。
  王子爱上的是正儿八经的公主——我班的班花。虽然初中的我们还都是一群稚气未脱的孩子,但是审美观点以及有色眼镜已经根深蒂固地驻扎在我们心上了,谁最好看谁最有人缘,总是我们这群孩子在课业之余最喜欢聊的八卦,没有之一。
  显然,周就是男生里面最漂亮最受欢迎的,所以他选择了和他一样优秀而且在女生之中最漂亮的班花,无可厚非。就像酒精和水,总是能以任意比例互溶得难舍难分。而我和周,则更像是油和水,任凭你使劲搅拌都不会有丝毫的相互契合。
  其实说白点,不过是我和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有时候长相被我们分出三六九等的同时,等级与阶级也就随之显现出来了。就像资产阶级和平民阶级的区别。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对金字塔的顶端从来都只能望而却步。
  但是周从来不是那种心高气傲的人,他愿意和我们小老百姓玩。他总是会在下课的时候和我们说一些很有趣的笑话,还会帮我们去楼下的超市买东西。在我眼中,那个时候的周,24K纯帅。不过显然,班花不是很愿意和我们玩,自然也不愿意让周和我们玩。所以某天我不小心在暗处听到班花和周吼:“你总跟那帮女生在一起干吗?自降身价!”
  你们看,那时候才那么点,班花就能说出如此杀人于无形的话了。这让我想起了偶像剧里面的标准女配角,长着一张如花似玉的脸,说着如此尖酸刻薄的话。
  当时班里关于周和班花的谣言已经沸沸扬扬人尽皆知了,在我们眼里早都默认了周和班花是一对。所以我在愤愤不平的同时也在心里合计着,完了,周以后肯定不会再和我们玩了。
  这种认知让我很难过,因为这代表着我以后没有任何理由接近周了。想到这儿,我难过得想哭,甚至还想要买硫酸……
  请原谅我作为一个心智还未成熟的小女生幼稚且强大的报复心理,而且你们放心,我也就是想想,胆子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周并没有听班花的话而疏远我们。
  这让我在庆幸之余也多了几分幸灾乐祸,每次班花从我们身边过的时候我都会故意笑得很大声,甚至有一次还把胳膊搭在了周的肩膀上。班花咬牙切齿一定是恨不得分分钟撕了我泄愤。
  身边的几个姐妹终于看出了端倪,在某天中午放学的时候把我拉到操场上严刑逼供,问我是不是喜欢周。太阳火辣辣地直射我的皮肤,额头、后背都浮起一层细密的汗。好在我机灵,当机立断地把班花对周说不让他和我们玩的话告诉她们,并再三强调说看不过去她这么嚣张才会故意表现得这么夸张的。
  姐妹们果然深信不疑,在陪我一同鄙视了班花之余还请我吃了串雪糕。我乐得屁颠屁颠的。
  从那以后我就有了后援团,周和我玩的时候姐妹们总是各种起哄。我觉得班花快要气炸了,所以尤为得意。
  可是有个词叫做乐极生悲——周不和我们玩了。
  每天下课他不再同我们讲玩笑话,我们叫他他也不搭理。我觉得他一定是厌烦我们了。所以那段时间,我的心情跌落到了谷底。我的几个姐妹们也都不逊色于我,一个个都没精打采的。
  后来不知道是谁提议说派个代表去找周谈谈,问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好死不死地,我就被她们推举出来了。她们说,平时周对我最好。
  为了这句话,我乐了好久,而且毫无怨言地就去找周。我记得当时周正在篮球场旁边的一棵树下坐着乘凉,刚打完球的他显然看起来帅气而又有男子汉气概。我忍住心里的小悸动,走上前去问他说:“周,你为什么不和我们玩了?”
  周看了我一眼,又把目光移开,然后淡淡地回复我说:“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我为他的淡漠咬了咬嘴唇,慌不择言地说:“是不是班花又和你说不准和我们玩了!”
  周的目光终于不再淡漠疏离,却变成了我最为惧怕的愤怒。他站起来和我对视,不,俯视着我说:“又?这么说我们前阵子说的话你都听到了?所以你才故意每次都表现得那么夸张弄得现在全班都在传你喜欢我?”
  周是何等的聪明,我不过是说漏了一个字,他就猜出了我所有的小心思。只是,他只猜中了一部分。
  我是真的喜欢他的。
  所以我扬起脸问他:“那么,你不和我玩的原因就是因为别人说我喜欢你,所以你觉得丢人是吗?被这么平凡的我喜欢,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吧?”
  虽然那时候还很小,可是自尊心却早就强大到不可战胜了。周慌慌张张地同我否认说不是,只是不想彼此都尴尬。但他躲闪的眼神在我看来显然就是被我猜中了心事的心虚。   我什么都没说,转身走了。然后对所有人都三缄其口,连我的那群小姐妹们问我我都只是摇头,然后掉眼泪。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其实故事说到这里差不多就可以结局了,后来的事情就像是歌词里唱的那样,得不到的永远在躁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我因为得不到,所以反而开始越来越注意他,注意他很多的小细节,然后牢牢记在心里。
  总觉得这样,我就是和他在一起的了。哪怕不能站在他身边,起码,我也是最了解他的人。
  他没再同我们玩,我也没再去打扰他。与其说是自尊,不如说成是自卑。看他和班花分分合合吵吵闹闹,我甚至都没勇气上前安慰他几句。
  初中毕业的时候,全班掀起了签同学录的热潮,我把自己的同学录发给了全班,心里真正在乎的却只有那么一份。我只是没想到,他会亲自把同学录送到我手上,然后笑着和我说,中考加油。
  而他的那张同学录留言板上,只有一句话——年少轻狂,请你原谅。
  我懂,他这是为“觉得被我喜欢是件很丢人的事”而道歉的。
  我扬起嘴角狠狠地笑,笑着笑着就开始流眼泪。好在班里的同学都为离别所感伤,所以我并没有让人怀疑。
  再然后,就真的没有然后了。听说他去了省实验读高中,我们就断了联系。
  后来在高中我也偷偷地谈过了几场无疾而终的恋爱,平淡得毫无新意,分手时也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甚至现在让我回忆我都难以回忆起和他们都说过什么做过什么。
  唯独对周,我总是记忆犹新,哪怕就是那么几个片段,我也依然记得。
  回忆至此戛然而止,晚自习也彻底结束。同桌收拾好书包向我道了句再见,似是无意般地哼唱着那首《董小姐》:
  董小姐
  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
  就像安和桥下
  清澈的水
  董小姐
  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
  嘴上一句带过
  心里却一直重复
  我笑着拍了她的肩膀一下,收拾好自己的情绪,把它们又重新束之高阁,恢复我高冷的模样。
  然后我也就成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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