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事太重,胡子太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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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艳推荐:所谓理想的生活,就是从自己过腻了的日子逃到别人过腻了的日子走一遭。
  我熬了很多夜,做了很多数学题,还是没有什么进步。但我还是跟自己说,你很棒,你被很多人看好。因为我已经质疑了自己太多次,我不想再那样了。
  【1】午夜电影
  高中三年,屡次想过退学,面对面和老妈嘶吼,哭着说我受够了,我讨厌学校,讨厌家里,讨厌我生活里的一切。我觉得我根本不属于我的这份生活,我一心想要远走高飞,随便是火车票上的哪座城市,我可以打工赚点钱,租个房子自己住,再写些字赚点稿费,给自己买酸奶和杂志。至今我仍觉得那是一个很美的梦。重要的是,我有一间暂时只属于我的房间,我可以在里面写字、唱歌、跳舞、看电影、睡觉,不剪指甲,不穿内衣,独自醉生梦死。没有任何人可以打扰我,没有人可以对我说“你必须要把三角函数全部背熟”,或“不准看电视超过11点”。也不用听任何人说你需要怎么过好你的生活应该抵达怎样的人生。也许我会非常孤独,但自由。
  不管过程如何,我终究跌跌撞撞进入了高三,并且做到每周打一次电话给我在另一个城市工作的老妈,她是一个行事风格很酷,但超级啰嗦的女人。所以我经常把手机放在窗口上,十分钟后拿起来说,好的,我知道了。你要注意身体。没办法,我跟她没法好好说话超过3分钟,否则我们会互相嘶吼、咒骂、摔电话。
  高三的确压抑,枯燥,但不无聊。我有一个黄色糖果盒,里面装着一叠电影票根。那是我高三唯一的娱乐。很多次,我和C约好一起做作业做到11点然后去电影院偷吸管,这是我们乐此不疲的游戏,我们在买可乐的时候会偷一把吸管塞进书包,那是我用来喝咖啡的。我喜欢电影院里那种温暖、暧昧、专注的氛围,在那个黑暗充斥着爆米花的甜蜜气味的空间里,总是容易忘掉很多事情,总是以为,我属于那个发着光的,屏幕里面的世界。从电影院里出来,街头的冷风让人面目清醒,我和C兴奋地讨论刚看的电影的情节,偶尔也会激烈地争吵,或者两个人都不说话,把一个雀巢易拉罐一路踢回宿舍。易拉罐在马路上滚动的清脆响声,像是一种来自未来的回音,连接着故乡那根摇摇欲坠的电线杆。
  我熬了很多夜,做了很多数学题,还是没有什么进步。但我还是跟自己说,你很棒,你被很多人看好。因为我已经质疑了自己太多次,我不想再那样了。骄傲如我,不可能对别人说,我比较蠢,我做不到。情绪最糟糕的时候,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人又哭又吐。我也曾追问自己,为什么你不能让爸爸妈妈满意,为什么你花着别人的钱还不听话,为什么别人都做得到遵守纪律你不行?为什么别人都肯低头认错你非要死性不改?为什么你总是搞砸一切?我如此痛苦地反省自己,不断陷入自我质疑和叛逆交替循环的怪圈。最后我还是从衣柜里钻出来,对着镜子响亮地亲了自己一口。就算考不上又怎样?我就应该去死吗?我坚信就算以后我过得落魄,也是充满诗意的落魄。
  所以没什么好反省的,我就是喜欢那个不能让爸爸妈妈满意、死性不改、傲娇毒舌的自己。因为那就是真的我。所幸自始至终,都有一些人在诚实地爱着我,我不会说谢谢你一直容忍这么差劲的我。因为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差劲。我只会说,嘿,我们一起去征服地球吧。
  【2】城市森林
  以前收养过一只流浪猫,比我还傲娇,酷爱吃虾,和我抢罐头鱼吃,深得我爸欢心。我和我爸没什么话说,但那段时间常常看到我爸跟那只猫说话,还笑眯眯的,我有点嫉妒。慢慢我也开始跟猫说话。我爸给它取了一个狗的名字:噜噜。但我只叫它喵。晚饭过后,常常是我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我爸坐在我旁边拿着一根小棍子逗猫玩。回想起来,那是我和我爸最温馨的一个画面。晚上噜噜会钻进我的被子,我习惯晚睡,它就在我的房间里瞎晃,拆纸巾,咬衣服,滚沙发,各种捣乱。有一次我半夜下楼上厕所,我家楼底是没有灯的,黑暗中我只听到自己脚踝的骨头发出咯咯吱吱的声音。我从厕所出来,看到那只猫蹲在门外,一副禁卫军守护公主得意洋洋的神情。从那一刻我开始相信猫是有灵性的动物。接着我开学,第一个周末回来就发现噜噜不见了。爸爸说它在外面不小心吃到有毒的食物,死了。
  就这样,我失去了我的第一个小猫。
  高一的寒假,我在深圳打暑假工,朋友不知从哪弄来一只猫,养在我们的房间里,没过多久就失踪了。
  我渐渐开始在小博上发表文章,笔名街猫,慢慢开始有一些朋友叫我猫猫。
  到了暑假,我又去了深圳。朋友Y收养了两只猫,一黑一白,已经养了半年。白天她要上班,都是把猫锁在厕所里,我偶尔去她那儿住,负责逗猫玩。晚上睡觉的时候听到两只猫在厕所里惨烈地嘶叫,我坐立不安,Y说她已经习惯了。我和Y花钱都大手大脚,有时两个人身上的钱只够买一碗炸酱面,一人一口轮流吃。有时出去阳台收衣服,一眨眼功夫就有一只猫或两只猫一起不见了。于是我们不得不一户一户地去敲上下左右的门,问他们有没有看到我们的猫。Y很奇怪,平时对两只猫凶巴巴的,也不喜欢逗它们玩,一旦发现不见,她就濒临崩溃。
  后来Y去了东莞,没办法带两只猫走,她拜托我先养着。我打电话问我爸,他愉快地同意了。
  但我还是把事情搞砸了。
  我坐在公车亭的长椅上,打电话给Y,告诉她我很抱歉,猫半路丢了。她歇斯底里地叫起来:“姚康彩你怎么每次都是这样子!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有多令人讨厌。”我沉默了半秒,冷冰冰地对她说,OK,那以后别联系了。
  为了两只猫,我和Y绝交了。
  我不知道的是,在那段时间,她不仅失去了两只猫,失去了一个好朋友,还在另一个陌生的城市经历着生理和心理上的水土不服,更糟糕的是,在残酷工作和琐碎生活的消磨中,她还失去了她唯一的爱情。
  几个月后,我主动发了一条短信给她,她回了我电话,告诉我她怎样身无分文地回到深圳,跟朋友借了钱买几套漂亮衣服,找工作,重新开始。她还说,等你下次来深圳,我带你去布吉吃虾饺。她跟我聊到手机没钱,还用最后的余额给我打了一条短信:跟你绝交,堪比失恋。
  深圳渐渐变成她的主场,她努力工作,开始越走越顺,不再轻易依赖别人。她拿越来越高的工资,买自己喜欢的一切。只是偶尔会有些伤感,跟我说,你喜欢包包,随身带着笔和本子,但我感觉我的包以后是用来装化妆品的了。
  我18岁生日那天,她送我了一支香奈儿的口红。
  我不崇拜名牌,但非常喜欢这支口红,它提醒着我,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努力争取,就像小时候趁大人不在家踩在高架椅上去够橱柜上的糖。
  每一次去深圳,前几天我都会失眠,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或者把Y拉出去轧马路。
  很难说得清楚我对这座城市的感觉,我以为我讨厌它,但有时我又发现我真的很喜欢它,特别是当我哪怕是凌晨三点出门都能随便找到一间24小时便利店吃上一碗热辣辣的泡面时。
  我一度以为自己是一个喜欢高山流水的人,但又发现我同时迷恋着假面舞会 。
  后来我看到了张爱玲在《公寓生活记趣》里的一段话:
  公寓是最合理想的逃世的地方。厌倦了大都会的人们往往记挂着和平幽静的乡村,心心念念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告老归田,养蜂种菜,享点清福。殊不知在乡下多买半斤腊肉便要引起许多闲言闲语,而在公寓房子的最上层你就是站在窗前换衣服也不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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