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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京津冀地区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进展进行了介绍,然后运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对四类典型农村地区农民居住保障提供主体进行了分析,认为农民居住保障提供主体越多元化,宅基地改革工作越应凸显宅基地财产权能;反之,应重点满足农民居住保障功能,工作重点应放在发展地区产业促进经济繁荣,待条件成熟再逐步凸显宅基地财产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