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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在沪打工的民工,S建筑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将承包的两幢楼房全部发包给我,合同约定造价每平方550元。竣工之后,S公司提出要在工程款中扣8.5%的管理费(含3.41%的税)、2%的保修押金和每平方5元的质量罚金,否则不予结算。双方签订了含有上述内容的《补充协议》。现在,S公司按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我结算,我将要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