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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战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统观全局,进一步缩小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差距,其形势依然严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关系到“三农”问题有效解决和加快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问题。结合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构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长效机制,已刻不容缓。
作为农业大国,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实现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政策壁垒制度的放松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对农村经济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凸显出一些问题,如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偏低,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稳定就业后身份难以转换,政府组织程度低等等,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状及特点
我国自推行统筹城乡就业以来,对农民工取消诸多政策限制,积极引导外出就业,迎来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第一轮高峰期,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劳动者新诉求等因素影响,出现了“务工者就业难”“企业招工难”并存的怪现象,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供过于求”向“总量过剩、结构短缺”的转变,且愈演愈烈[1]。
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稳定性逐渐增强,劳动密集型产业吸收了67.8%的农村劳动力,区域流向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东部地区依然是劳动力主流方向,中西部转移就业数量逐年增加,选择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也不在少数。新生代农民工选择第三产业就业已成为新一代主流方向,而且市民化意愿相比上一代更为强烈[2]。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过程中的问题
1、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就业层次低
农村劳动者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绝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在社会各行业对从业者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的当今,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种高替代性的简单体力工作,且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工作时间太长、企业主不正当克扣工资、工伤及职业病得不到合理补偿救治等现象时有发生,工作一定年限之后无任何社会保障等,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形势愈发困难。
2、农村劳动力数量多、社会管理缺失
农村人口一直占我国人口总数的一半以上,计划生育以来出生率虽得到控制,但庞大的农村人口基数,使剩余劳动力数量始终居高不下,大多数是零散式外出务工,有组织地输出就业度低,这种数量大、无组织的劳动力流动对城市社会管理形成了很大挑战。而现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对涌入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技能、工作意向、自身状况等信息缺乏系统地了解掌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极易造成社会管理混乱。
三、构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长效机制
1、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农民工科技文化水平,从源头上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打下智力基础;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培训体系,改变农民工只能参与低端就业层次的局面。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及职业病补偿机制、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机制,保障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用工企业严格依法落实对农民工各项权益地保护。
2、加强宏观引导、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平台
政府要转变观念,对数量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群体加强政策引导,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有步骤、有组织的将农村劳动者纳入城乡统筹发展规划中。建立覆盖省市县乡劳动力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掌握不同地区、不同职业的用工需求,实现各地各行业人力资源全面对接和公共就业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真正落实有序引导转移就业。
3、清除制度束缚、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
解除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制度约束是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户籍制度带来的社会不公在农村劳动者身上尤为明显,将依据从事工作和出生地为准划分的户籍制度,改为以职业和居住地为划分标准,保障农民工因户籍而不能享受的各项社会福利,真正实现各阶层享受平等的社会经济利益。同时,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取消政府在计划经济下对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差别对待的政策,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尊重劳动力市场自由流动的特性,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
4、扩展农村内部就业渠道、鼓励就近就业
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就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高效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政策扶持乡镇企业规模经营,从而带动当地就业内需。另外,不仅引导农民工积极走出去,也鼓励农民工积极返乡创业,充分发挥农民工在城市积累的务工经验及资金。政府应重视并推进当地金融服务工作,为创业者提供更好地信贷支持,改善返乡创业者的创业环境。地方政府还应开辟简化创业审批程序和各项手续等绿色通道,不得在国家明文禁止的领域自行设限,确保为返乡创业提供一个宽松自由的政策环境。
结束语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之一,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助力剂。建立长效稳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机制是结合当前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大、农村经济落后的现状提出的全瞻性理念,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贺文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征、原因及影响[J].安徽农业科学.2010,08(16):16-17.
[2]程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几点思考[J].农民科技培训.2011,10(14):22-24.
[3]兰景力,佟光霁.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理论启示与制度完善[J].学习与探索.2011,02(18):56-58.
作者简介
王芳(1970年),女,江苏省淮安市人,汉族,现职称:人力资源经济师中级,学历:本科,研究方向:农村劳动力转移。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政府)
作为农业大国,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实现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政策壁垒制度的放松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对农村经济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凸显出一些问题,如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偏低,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稳定就业后身份难以转换,政府组织程度低等等,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状及特点
我国自推行统筹城乡就业以来,对农民工取消诸多政策限制,积极引导外出就业,迎来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第一轮高峰期,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劳动者新诉求等因素影响,出现了“务工者就业难”“企业招工难”并存的怪现象,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供过于求”向“总量过剩、结构短缺”的转变,且愈演愈烈[1]。
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稳定性逐渐增强,劳动密集型产业吸收了67.8%的农村劳动力,区域流向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东部地区依然是劳动力主流方向,中西部转移就业数量逐年增加,选择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也不在少数。新生代农民工选择第三产业就业已成为新一代主流方向,而且市民化意愿相比上一代更为强烈[2]。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过程中的问题
1、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就业层次低
农村劳动者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绝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在社会各行业对从业者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的当今,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种高替代性的简单体力工作,且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工作时间太长、企业主不正当克扣工资、工伤及职业病得不到合理补偿救治等现象时有发生,工作一定年限之后无任何社会保障等,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形势愈发困难。
2、农村劳动力数量多、社会管理缺失
农村人口一直占我国人口总数的一半以上,计划生育以来出生率虽得到控制,但庞大的农村人口基数,使剩余劳动力数量始终居高不下,大多数是零散式外出务工,有组织地输出就业度低,这种数量大、无组织的劳动力流动对城市社会管理形成了很大挑战。而现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对涌入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技能、工作意向、自身状况等信息缺乏系统地了解掌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极易造成社会管理混乱。
三、构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长效机制
1、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农民工科技文化水平,从源头上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打下智力基础;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培训体系,改变农民工只能参与低端就业层次的局面。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及职业病补偿机制、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机制,保障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用工企业严格依法落实对农民工各项权益地保护。
2、加强宏观引导、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平台
政府要转变观念,对数量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群体加强政策引导,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有步骤、有组织的将农村劳动者纳入城乡统筹发展规划中。建立覆盖省市县乡劳动力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掌握不同地区、不同职业的用工需求,实现各地各行业人力资源全面对接和公共就业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真正落实有序引导转移就业。
3、清除制度束缚、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
解除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制度约束是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户籍制度带来的社会不公在农村劳动者身上尤为明显,将依据从事工作和出生地为准划分的户籍制度,改为以职业和居住地为划分标准,保障农民工因户籍而不能享受的各项社会福利,真正实现各阶层享受平等的社会经济利益。同时,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取消政府在计划经济下对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差别对待的政策,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尊重劳动力市场自由流动的特性,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
4、扩展农村内部就业渠道、鼓励就近就业
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就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高效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政策扶持乡镇企业规模经营,从而带动当地就业内需。另外,不仅引导农民工积极走出去,也鼓励农民工积极返乡创业,充分发挥农民工在城市积累的务工经验及资金。政府应重视并推进当地金融服务工作,为创业者提供更好地信贷支持,改善返乡创业者的创业环境。地方政府还应开辟简化创业审批程序和各项手续等绿色通道,不得在国家明文禁止的领域自行设限,确保为返乡创业提供一个宽松自由的政策环境。
结束语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之一,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助力剂。建立长效稳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机制是结合当前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大、农村经济落后的现状提出的全瞻性理念,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贺文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征、原因及影响[J].安徽农业科学.2010,08(16):16-17.
[2]程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几点思考[J].农民科技培训.2011,10(14):22-24.
[3]兰景力,佟光霁.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理论启示与制度完善[J].学习与探索.2011,02(18):56-58.
作者简介
王芳(1970年),女,江苏省淮安市人,汉族,现职称:人力资源经济师中级,学历:本科,研究方向:农村劳动力转移。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