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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欧阳修的散文创作秉承了“简而有法”的主张,大抵上来讲,是文章简洁且有章法。从词语出处《尹师鲁墓志铭》中可以详细探究“简而有法”的具体内涵,这一主张与欧阳修的学风、古文创作理论及文道观等都密不可分。
关键词:欧阳修;“简而有法”
一、何谓“简而有法”
“简而有法”一词,始见于欧阳修为尹洙写的墓志铭《尹师鲁墓志铭》,他称赞尹洙的文章的时候,只用一句“师鲁为文章,简而有法”。这引起亲友们的不满,大多指责他,既与尹洙为友,为何吝惜至此,不肯多给一句赞赏之辞?为此,欧阳修特作《论尹师鲁墓志》回应。
《志》言天下之人识与不识,皆知师鲁文学、议论、材能。则文学之长,议论之高,材能之美,不言可知。又恐太略,故条析其事。再述于后。
述其文,则曰简而有法。此一句,在孔子六经惟《春秋》可当之,其他经非孔子自作文章,故虽有法而不简也。修于师鲁之文不薄矣,而世之无识者,不考文之轻重,但责言之多少,云师鲁文章不合祗著一句道了。
这段话表达的意思有二,首先解释墓志铭中第一段已经强调尹师鲁的文学、议论、才能为世人所知,足够证明尹洙文章之高明,再阐释简而有法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欧阳修是一代大儒,可是在他看来,六经也只有孔子亲作的《春秋》符合简而有法的标准。所以这样称赞尹洙的文章,实在待他不薄。批驳世人只看言之多少,不考文之轻重的不良风气。
那么何谓“简而有法”呢?在《论尹师鲁墓志》中欧阳修道:“……师鲁之志用意特深而语简,盖为师鲁文简而意深。”说明尹洙的“简而有法”是“用意深而语简”,为他写的墓志铭也仿效此点。又说在六经中,唯《春秋》可当“简而有法”一词,考《六经简要说》一书,欧阳修曾评论:“妙论精言,不以多为贵,而人非聪明,不能达其义,余尝听人读佛书,其数十万言,谓可数谈而尽,而溺其说者以谓欲晓愚下人,故如此尔。然则六经简要,愚下人独不得晓邪。”像佛书那样洋洋洒洒数言谈尽的是为了让愚笨的人明白,而精言,非有才智不能达意的才是高妙的文论,又云“孔子之文章,《易》、《春秋》是已。其言愈简,其义愈深”,说明简而有法,不止于简,而是有技巧的简洁,达到“意深”的境界。
《尹师鲁墓志铭》既是仿尹洙“简而有法”的风格写的,因而仔细分析此文和《论尹师鲁墓志》便可探出欧阳修对“简而有法”定义,而与欧阳修其他文章比较可知,“简而有法”实则也是欧阳修散文创作的理论核心。
首先,欧阳修的“简”, 不是简略的一笔带过,而是简以制繁,对材料进行精择,只选取典型独有的事件去表现人物。在写尹洙的墓志铭时,只记叙了“上书范公而自请同贬”和“临死而语不及私”两件事,以见尹洙平生忠义与临穷达祸福之不愧古人的大节,相比之下,才学议论只能算是小节,既是小节,何必赞言赘述?在《与杜?论祁公墓志书》、《再与杜?论祁公墓志书》两封书信中欧阳修表达了自己这种写作的倾向,“修文字简略,止记大节,期于久远”、“然所纪事,皆录实,有稽据,皆大节与人之所难者。其他常人所能者,在他人更无巨美,不可不书,于公为可略者,皆不暇书”。又如《张子野墓志铭》中,只写了与子野等贤豪相聚取乐和其虽为贵仕,而“被服操履,甚于寒儒”,以证其为人高洁,谦退柔和,所交甚良。
其次,文意避免重复。回应世人所谓称赞太少时,欧阳修说:“《志》言天下之人识与不识,皆知师鲁文学、议论、材能。则文学之长,议论之高,材能之美,不言可知。又恐太略,故条析其事。再述于后。”欧阳修简写是为了不想与前文重复。不仅仅避免上下文中重复,也尽量避免与其他作品和他所知的作品的重复,写尹师鲁墓志时,因为范仲淹曾经写过《祭尹师鲁舍人书》一文,其中对尹师鲁的古文创作情况进行展述。所以欧阳修也没有详写。这种手法类似于司马迁作《史记》时的互见法,写克宁这个人时,在《唐太祖家人传·克宁传》中详述其事本末,所以在《庄宗本纪》中,仅仅用几句话带过:“叔父克宁杀都虞侯李存质,幸臣史敬镕告克宁谋反,二月,执而杀之。”
第三,直书其事,意在言外。在《尹师鲁墓志铭》中,欧阳修没有直接评论其大节,而是直言为仇人论告以贬死的事实,没有写如何为尹洙感到悲痛、同情,而是直言死后其一家的惨状。虽没有表达自己的议论、感叹,但却无不尽寄托在文内,像朱熹所说“欧公不尽说,含蓄无尽,意又好”。
第四,用字简洁。文中,欧阳修只用三言两语便概括出尹洙贬死的原因,“遇事无难易而用于敢为,其所以见称于世者,亦所以取嫉妒于人,故卒卑穷以死”,欧公语言上的简单是雕琢字句,用词精简的笔法。“文中用字,在当不在奇”,一则逸闻趣事载欧阳修和几人正谈论修辞,这时有一匹马飞奔过来,把一条躺着的狗踏死了。一人写下“有犬卧通衢,逸马踏而过之”,还没有写出犬被马踩死的情节,欧阳修只六字“逸马毙犬于道”便道出事件因果始末,堪称精、简、准。
综上四点,欧阳修的“简而有法”涵盖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在内容上要求所记之事的典型性、重要性,且避免文意重复;在形式上要求简明扼要的叙述和深远含蓄的寄托,也就是言尽而意深,并且用字追求简练独到。“简而有法”也不仅仅是欧阳修对尹洙的评价,更是他对于自己作文的要求。
二、欧阳修“简而有法”思想的形成
(一)《春秋》、《易》的影响
在第一节有阐述,说六经之内唯有《春秋》当得上“简而有法”,且“孔子之文章,《易》、《春秋》是已。其言愈简,其义愈深”,欧阳修尚简的追求受到《易》、《春秋》的影响。
与《易》的渊源。欧阳修《易童子问》中有相关论述。“《系辞》曰:‘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其言天地之道、乾坤之用、圣人所以成其德业者,可谓详而备矣,故曰‘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者,是其义尽于此矣。”可见欧阳修“文字简略,止记大节,期于久远”的思想收到周易“简则易、易则亲而有功、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的启发。又在《易或问》中说“大义简而要,故其辞易而明”,大义的精简重要,只有文字简洁平易才能表达,故欧阳修的文章追求简明平易,反对怪奇,正所谓“正途趋简易,慎勿事岖崎”。 与《春秋》的联系。《春秋》对“简而有法”的影响首先从史学方面,再延及文学,欧阳修十分尊奉《春秋》,编纂史籍多取《春秋》之法,欧阳修奉命修《新唐书》、《五代史记》,与《旧唐书》、《旧五代史》对比可知,后者叙述冗长散漫,而前者文字简洁。欧阳修正是采用《春秋》的书写风格,微言大义,春秋笔法。其本质特征是尚简用晦。欧阳修称赞尹洙文章与《春秋》想媲美,同为简而有法,反映其以经史论文的思维方式。
(二)文道观
欧阳修认为文章功用在于述道。反对“吾文士也,职于文而已”的创作态度。认为为文而文的文学作品不能传之久远,在《送徐无党南归序》说:“予读班固《艺文志》、唐《四库书目》,见其所列自三代秦汉以来著书之士,多者至百余篇,少者三四十篇,其人不可胜数。而散亡磨灭,百不一二存焉。予窃悲其人,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予固亦喜为文辞者,亦因以自警焉。”过去语丽精工者,大多散佚,盖仅文辞不足以文章传远。在《与张秀才第二书》中写道:“君子之于学也务为道,为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见于文章而发之,以信后世。”君子于学不仅职于文,更应该务为道,为了传达“道“而作出的文章,才能取信于后世。
在《代人上王枢密求先集序书》中更直接提出文以载道,且欧阳修修正了韩愈理论和实践上的偏颇,将文、道放在平等的位置,强调道非空洞之道,而是体现在作家的修养和文章的实用性上;文辞方面,欧阳修抛弃了韩愈古文奇险深奥的倾向,而继承其文从字顺的一面。所以欧阳修更加注重文章的实用性而非空洞的审美性,道也非虚幻缥缈的道,而是有充实的内容。欧阳修的神道碑铭、墓志铭、墓表这类作品时发现,这类作品都贯彻了纪述墓主生平事实,不夸张不溢美,纪述其功业大者的原则,目的为了传之久远。
所以,在欧阳修看来,文章于社会是“经国之大业”,于个人是“不朽之盛事”;文章需要蕴意深远,为文有法,而且“简而有法”。
三、与其他古文大家的比较
欧阳修的“简而有法”使得他的文章更具有特色与自己的风格,欧公文章的“简”在唐宋八大家之中也是独树一帜。
陆钢《碧川文选跋》云:“韩愈氏承曹魏萎茶,以古文为诸儒倡,有摧陷廓清之功;宋欧阳修氏承五季卑弱,为文简明信通,使天下争自灌磨,以通经学古为高。”
韩愈文章尚奇,一贯好奇求新也,“以体制言,碑志之发议论,设对话 以及杂记之以感慨成文,皆自创格调,开后世新路,已见韩愈求奇之意;以形式言,各体一贯之重首尾,多突转,句法参差交错又多排比,益见韩愈务去陈言之心也,故韩文特有雄伟波澜诡变奇崛之貌。”
而欧阳修文章尚简,前文已经详述。
苏轼文章重在才思灵动,潇洒肆意。明代学者指出苏轼文章句法之灵活,字法之流转生动"苏轼文章句法灵活多变,长短、散对、轻重、反正、虚实相生,错综变化,用字确、新、活、亮、健。苏轼的文章尊崇《庄子》,神思浩渺,自由恣肆,王守谦评论苏轼文章“如晴空鸟迹,水面风痕”正写了苏轼文章这种特点。
柳宗元的散文典雅厚重,幽深明净,与柳宗元写作文章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有关,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一文中柳宗元说,“故吾每为文章,未尝敢以轻心掉之,惧其票而不留也;未尝敢以怠心易之,惧其弛而不严也;未尝敢以昏气出之,惧其昧没而杂也;未尝敢以矜气作之,惧其堰赛而骄也”故柳宗元的散文追求的是庄重、谨严、明确、有理。
相较可知,在唐宋八大家内,欧阳修是最崇尚“简”的。也是欧公文章一个独特的标志,在欧阳修散文创作理论中占据重要地位。
注释:
欧阳修.欧阳修全集(第三册)[M].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1045.
李之亮.欧阳修集编年笺注(第七册)[M].成都:巴蜀书社,2007.534.
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三九) [M].北京:中华书局,1986.3310.
李之亮.欧阳修集编年笺注(第四册)[M].成都:巴蜀书社,2007.534.
欧阳修.欧阳修全集(第二册)[M].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631.
洪本健编.欧阳修资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5.539.
何寄澎.唐宋古文新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67.
参考文献:
[1]欧阳修.欧阳修全集[M].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
[2]李之亮.欧阳修集编年笺注(第七册)[M].成都:巴蜀书社,2007.
[3]何寄澎.唐宋古文新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4]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三九)[M].北京:中华书局,1986.
[5]洪本健编.欧阳修资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5.
关键词:欧阳修;“简而有法”
一、何谓“简而有法”
“简而有法”一词,始见于欧阳修为尹洙写的墓志铭《尹师鲁墓志铭》,他称赞尹洙的文章的时候,只用一句“师鲁为文章,简而有法”。这引起亲友们的不满,大多指责他,既与尹洙为友,为何吝惜至此,不肯多给一句赞赏之辞?为此,欧阳修特作《论尹师鲁墓志》回应。
《志》言天下之人识与不识,皆知师鲁文学、议论、材能。则文学之长,议论之高,材能之美,不言可知。又恐太略,故条析其事。再述于后。
述其文,则曰简而有法。此一句,在孔子六经惟《春秋》可当之,其他经非孔子自作文章,故虽有法而不简也。修于师鲁之文不薄矣,而世之无识者,不考文之轻重,但责言之多少,云师鲁文章不合祗著一句道了。
这段话表达的意思有二,首先解释墓志铭中第一段已经强调尹师鲁的文学、议论、才能为世人所知,足够证明尹洙文章之高明,再阐释简而有法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欧阳修是一代大儒,可是在他看来,六经也只有孔子亲作的《春秋》符合简而有法的标准。所以这样称赞尹洙的文章,实在待他不薄。批驳世人只看言之多少,不考文之轻重的不良风气。
那么何谓“简而有法”呢?在《论尹师鲁墓志》中欧阳修道:“……师鲁之志用意特深而语简,盖为师鲁文简而意深。”说明尹洙的“简而有法”是“用意深而语简”,为他写的墓志铭也仿效此点。又说在六经中,唯《春秋》可当“简而有法”一词,考《六经简要说》一书,欧阳修曾评论:“妙论精言,不以多为贵,而人非聪明,不能达其义,余尝听人读佛书,其数十万言,谓可数谈而尽,而溺其说者以谓欲晓愚下人,故如此尔。然则六经简要,愚下人独不得晓邪。”像佛书那样洋洋洒洒数言谈尽的是为了让愚笨的人明白,而精言,非有才智不能达意的才是高妙的文论,又云“孔子之文章,《易》、《春秋》是已。其言愈简,其义愈深”,说明简而有法,不止于简,而是有技巧的简洁,达到“意深”的境界。
《尹师鲁墓志铭》既是仿尹洙“简而有法”的风格写的,因而仔细分析此文和《论尹师鲁墓志》便可探出欧阳修对“简而有法”定义,而与欧阳修其他文章比较可知,“简而有法”实则也是欧阳修散文创作的理论核心。
首先,欧阳修的“简”, 不是简略的一笔带过,而是简以制繁,对材料进行精择,只选取典型独有的事件去表现人物。在写尹洙的墓志铭时,只记叙了“上书范公而自请同贬”和“临死而语不及私”两件事,以见尹洙平生忠义与临穷达祸福之不愧古人的大节,相比之下,才学议论只能算是小节,既是小节,何必赞言赘述?在《与杜?论祁公墓志书》、《再与杜?论祁公墓志书》两封书信中欧阳修表达了自己这种写作的倾向,“修文字简略,止记大节,期于久远”、“然所纪事,皆录实,有稽据,皆大节与人之所难者。其他常人所能者,在他人更无巨美,不可不书,于公为可略者,皆不暇书”。又如《张子野墓志铭》中,只写了与子野等贤豪相聚取乐和其虽为贵仕,而“被服操履,甚于寒儒”,以证其为人高洁,谦退柔和,所交甚良。
其次,文意避免重复。回应世人所谓称赞太少时,欧阳修说:“《志》言天下之人识与不识,皆知师鲁文学、议论、材能。则文学之长,议论之高,材能之美,不言可知。又恐太略,故条析其事。再述于后。”欧阳修简写是为了不想与前文重复。不仅仅避免上下文中重复,也尽量避免与其他作品和他所知的作品的重复,写尹师鲁墓志时,因为范仲淹曾经写过《祭尹师鲁舍人书》一文,其中对尹师鲁的古文创作情况进行展述。所以欧阳修也没有详写。这种手法类似于司马迁作《史记》时的互见法,写克宁这个人时,在《唐太祖家人传·克宁传》中详述其事本末,所以在《庄宗本纪》中,仅仅用几句话带过:“叔父克宁杀都虞侯李存质,幸臣史敬镕告克宁谋反,二月,执而杀之。”
第三,直书其事,意在言外。在《尹师鲁墓志铭》中,欧阳修没有直接评论其大节,而是直言为仇人论告以贬死的事实,没有写如何为尹洙感到悲痛、同情,而是直言死后其一家的惨状。虽没有表达自己的议论、感叹,但却无不尽寄托在文内,像朱熹所说“欧公不尽说,含蓄无尽,意又好”。
第四,用字简洁。文中,欧阳修只用三言两语便概括出尹洙贬死的原因,“遇事无难易而用于敢为,其所以见称于世者,亦所以取嫉妒于人,故卒卑穷以死”,欧公语言上的简单是雕琢字句,用词精简的笔法。“文中用字,在当不在奇”,一则逸闻趣事载欧阳修和几人正谈论修辞,这时有一匹马飞奔过来,把一条躺着的狗踏死了。一人写下“有犬卧通衢,逸马踏而过之”,还没有写出犬被马踩死的情节,欧阳修只六字“逸马毙犬于道”便道出事件因果始末,堪称精、简、准。
综上四点,欧阳修的“简而有法”涵盖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在内容上要求所记之事的典型性、重要性,且避免文意重复;在形式上要求简明扼要的叙述和深远含蓄的寄托,也就是言尽而意深,并且用字追求简练独到。“简而有法”也不仅仅是欧阳修对尹洙的评价,更是他对于自己作文的要求。
二、欧阳修“简而有法”思想的形成
(一)《春秋》、《易》的影响
在第一节有阐述,说六经之内唯有《春秋》当得上“简而有法”,且“孔子之文章,《易》、《春秋》是已。其言愈简,其义愈深”,欧阳修尚简的追求受到《易》、《春秋》的影响。
与《易》的渊源。欧阳修《易童子问》中有相关论述。“《系辞》曰:‘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其言天地之道、乾坤之用、圣人所以成其德业者,可谓详而备矣,故曰‘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者,是其义尽于此矣。”可见欧阳修“文字简略,止记大节,期于久远”的思想收到周易“简则易、易则亲而有功、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的启发。又在《易或问》中说“大义简而要,故其辞易而明”,大义的精简重要,只有文字简洁平易才能表达,故欧阳修的文章追求简明平易,反对怪奇,正所谓“正途趋简易,慎勿事岖崎”。 与《春秋》的联系。《春秋》对“简而有法”的影响首先从史学方面,再延及文学,欧阳修十分尊奉《春秋》,编纂史籍多取《春秋》之法,欧阳修奉命修《新唐书》、《五代史记》,与《旧唐书》、《旧五代史》对比可知,后者叙述冗长散漫,而前者文字简洁。欧阳修正是采用《春秋》的书写风格,微言大义,春秋笔法。其本质特征是尚简用晦。欧阳修称赞尹洙文章与《春秋》想媲美,同为简而有法,反映其以经史论文的思维方式。
(二)文道观
欧阳修认为文章功用在于述道。反对“吾文士也,职于文而已”的创作态度。认为为文而文的文学作品不能传之久远,在《送徐无党南归序》说:“予读班固《艺文志》、唐《四库书目》,见其所列自三代秦汉以来著书之士,多者至百余篇,少者三四十篇,其人不可胜数。而散亡磨灭,百不一二存焉。予窃悲其人,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予固亦喜为文辞者,亦因以自警焉。”过去语丽精工者,大多散佚,盖仅文辞不足以文章传远。在《与张秀才第二书》中写道:“君子之于学也务为道,为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见于文章而发之,以信后世。”君子于学不仅职于文,更应该务为道,为了传达“道“而作出的文章,才能取信于后世。
在《代人上王枢密求先集序书》中更直接提出文以载道,且欧阳修修正了韩愈理论和实践上的偏颇,将文、道放在平等的位置,强调道非空洞之道,而是体现在作家的修养和文章的实用性上;文辞方面,欧阳修抛弃了韩愈古文奇险深奥的倾向,而继承其文从字顺的一面。所以欧阳修更加注重文章的实用性而非空洞的审美性,道也非虚幻缥缈的道,而是有充实的内容。欧阳修的神道碑铭、墓志铭、墓表这类作品时发现,这类作品都贯彻了纪述墓主生平事实,不夸张不溢美,纪述其功业大者的原则,目的为了传之久远。
所以,在欧阳修看来,文章于社会是“经国之大业”,于个人是“不朽之盛事”;文章需要蕴意深远,为文有法,而且“简而有法”。
三、与其他古文大家的比较
欧阳修的“简而有法”使得他的文章更具有特色与自己的风格,欧公文章的“简”在唐宋八大家之中也是独树一帜。
陆钢《碧川文选跋》云:“韩愈氏承曹魏萎茶,以古文为诸儒倡,有摧陷廓清之功;宋欧阳修氏承五季卑弱,为文简明信通,使天下争自灌磨,以通经学古为高。”
韩愈文章尚奇,一贯好奇求新也,“以体制言,碑志之发议论,设对话 以及杂记之以感慨成文,皆自创格调,开后世新路,已见韩愈求奇之意;以形式言,各体一贯之重首尾,多突转,句法参差交错又多排比,益见韩愈务去陈言之心也,故韩文特有雄伟波澜诡变奇崛之貌。”
而欧阳修文章尚简,前文已经详述。
苏轼文章重在才思灵动,潇洒肆意。明代学者指出苏轼文章句法之灵活,字法之流转生动"苏轼文章句法灵活多变,长短、散对、轻重、反正、虚实相生,错综变化,用字确、新、活、亮、健。苏轼的文章尊崇《庄子》,神思浩渺,自由恣肆,王守谦评论苏轼文章“如晴空鸟迹,水面风痕”正写了苏轼文章这种特点。
柳宗元的散文典雅厚重,幽深明净,与柳宗元写作文章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有关,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一文中柳宗元说,“故吾每为文章,未尝敢以轻心掉之,惧其票而不留也;未尝敢以怠心易之,惧其弛而不严也;未尝敢以昏气出之,惧其昧没而杂也;未尝敢以矜气作之,惧其堰赛而骄也”故柳宗元的散文追求的是庄重、谨严、明确、有理。
相较可知,在唐宋八大家内,欧阳修是最崇尚“简”的。也是欧公文章一个独特的标志,在欧阳修散文创作理论中占据重要地位。
注释:
欧阳修.欧阳修全集(第三册)[M].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1045.
李之亮.欧阳修集编年笺注(第七册)[M].成都:巴蜀书社,2007.534.
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三九) [M].北京:中华书局,1986.3310.
李之亮.欧阳修集编年笺注(第四册)[M].成都:巴蜀书社,2007.534.
欧阳修.欧阳修全集(第二册)[M].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631.
洪本健编.欧阳修资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5.539.
何寄澎.唐宋古文新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67.
参考文献:
[1]欧阳修.欧阳修全集[M].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
[2]李之亮.欧阳修集编年笺注(第七册)[M].成都:巴蜀书社,2007.
[3]何寄澎.唐宋古文新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4]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三九)[M].北京:中华书局,1986.
[5]洪本健编.欧阳修资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