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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中最大的阻力,在于某些既得利益团体。如何跨过利益集团这道坎,需要高智慧、高胆略。
今年全国“两会”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连续多年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后,今年要求大力改革的呼声比以往更加强烈。官方新华网等的调查显示,“收入分配”首次跃居民众“两会最关心话题”的榜首。
事实上,今年春节前后,中国多位领导人已频繁在公开场合表态,强调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重要性。2月3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谈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时,把“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放在了首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也先后提及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担任政府智囊的学者们指出,从深层次对收入分配进行调整是中国政府目前面对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决定“结构调整之年”成败的关键环节。
有消息称,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在被国务院退回后,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再次上报。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起草中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分配失衡沉疴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分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中国当前的收入分配不均主要表现为居民劳动收入在整个要素财富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低。他表示,对绝大多数中低收入民众来说,劳动力收入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甚至是多数人唯一的财富收入来源。
在中国,居民初次收入分配主要由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总额和财产净收入构成,其中劳动者报酬占80%以上。但九三学社中央在调研中发现,作为居民收入主要渠道的工资收入,仅占企业运营成本的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
资料显示,最近十多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正逐年下降。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营7%,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
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2007年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下降至57.9%。而在美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达70%。
同时,贫富差距正在不断扩大。中国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3倍。世界银行数据显示,中国基尼系数目前已超过0.48,远超过国际上0.4的警戒线。
劳动力在整个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不断下降,政府、企业比重却不断上升。
近几年中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从1994年的10.39%提高到2008年的19.99%;整体税负水平持续上升,2006年宏观税负水平达18.2%。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表示,从1997-2007年,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从GDP的11%上升到20.6%。如果再加上预算外收入、政府土地收入以及各级国企的未分配利润,2007年政府总收入占国民收入30%有余。这些政府收入还不包括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升值所得,如果加上这些,政府可以花的收入和增值就更多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此前公布的《“十二五”期间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思路与途径》、《扩大消费的三个主要着力点》等报告系统梳理了当前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偏低;二是二次分配调节效果不明显。收入调节主要表现为企业收入向政府机构的转移,政府支出占比不断增加,而居民消费特别是农村居民消费却在下降;三是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占比偏低。
还有分析指,当前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明显的“三个集中”倾向:从社会和政府角度看,财富不断向政府集中;从劳方和资方角度看,劳动报酬占比持续下降;从普通行业和垄断行业角度看,财富不断向垄断行业集中。某些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高达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数十倍。
陈志武认为,中国“国富民穷”的现状一方面由于征税权不受制约,让太多国民收入通过税负集中到政府手里;另一方面在国有制经济下,土地等国有资产升值不被民众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多由政府保留。政府将收益重点投资于国有企业,又对全社会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而中国长期以来严重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既是居民收入占比下降导致内需不振的无奈选择,也进一步强化了收入分配失衡的趋势。
当前,收入分配畸形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动力的一个危险问题。
温家宝2月27日在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一个社会当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那么注定它是不公平的,这个社会也是不稳定的。
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造成的结构性冲击,也让长期以来积聚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暴露无遗。国民不富则内需不振,内需不振则政府应对危机手段单一。中国经济要想彻底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势必需要从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人手,来调整中国经济结构与发展方式。路径选择
2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出,中国将采取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加强个人收入调节等四项措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月5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进一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等。
收入分配改革已刻不容缓,对于改革如何从“说”到“做”,备受外界关注。
据报道,近日,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已纷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高两成,从860元/月上调至1030元/月。调整后高于江苏、北京,但仍低于上海和浙江。上海最低工资从4月1日起将上调15%,江苏最低工资从2月1日上调超过12%,浙江最高一档最低工资从960元提高到1100元,成为全国最低工资最高的省份。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委员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3000或5000元。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也在公开场合表示,该部正在研究提高个税起征点。不过财政部最新消息称,目前正在加紧研究个税综合与分类结合的税制改革,暂不考虑个税起征点调整。据悉,目前中国65%的个税来自工薪阶层,与大多数国家的所得税税源结构有很大差别,也与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初衷相去甚远。
另据介绍,发改委被退回修改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共分为四部分,一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 农民收入;二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四是通过税收手段主要是个人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而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人保部起草中的《工资条例》已经写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制定完成后将在今年推行。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切实保障劳动者利益的条款将纳入其中。
据透露,《条例》规定,工资定额要依据市场环境,进行集体协商。如果劳动者就工资定额提出谈判,企业一方必须接受,可谈判的内容包括工资定额、计件、单价以及工资分配的各种事项。此外,《条例》明确规定了同工同酬,被派遣工和本企业员工享有同样的权利。
这将是目前级别最高的关于劳动者薪酬保护的法律条款。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认为,这一轮改革的整体思路,大体上可以概括为“提低、扩中、调高”,即: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且通过财税政策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二次调节。
目前的政策如果说在“提低”方面有切实成效的话,“扩中”和“调高”则乏善可陈。李实等学者提出,政策很难在“扩中”方面直接发挥作用,是因为一个国家中产阶层的扩大和整体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也表示,“扩中”的整个过程可能要持续一二十年的时间,政府很难从行政上直接介入。在“调高”这个政府本应大有作为的领域,迄今也未有大的突破—一公众最为关注的物业税和遗产税,具体推行仍无时间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表示,收入新政在“调高”方面至少有两件事情可以做:一是解决公务员收入过高,二是解决国有垄断行业收入过高。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易宪容则指,要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还需弱化权力在要素市场的支配关系,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通过公共决策减小既得利益制度化的几率等。他认为,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放宽中小城市户籍都是调整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方面。
类似观点也表示,只有做到“官不与民争利”、资本所得和劳动所得获得双赢,居民收入比重才有再次上升的可能。
陈志武更建议,可考虑推行三方面改革:一是土地均分给农民。二是将中央和省市国资委转变成32个“国民权益基金”,其中央企“国民权益基金”股份均分给13亿公民,31省市“国民权益基金”以“本地公民多分、外省公民少分”的原则分配,并允许基金股份自由交易,政府对此进行监管和控制。三是推进民主宪政改革,对行政权力进行实质性制约。
改革知易行难
其实,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提法就展现官方文件中,2007年中共十七大还对此进行全面阐述。从2003年开始,为应对收入分配差距带来的压力,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免除农业税、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劳动执法等。可见这并不是一个新鲜命题。
有关专家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涉及财政部、人事部、人保部、农业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资委等中央部委,真正实施起来协调难度很大,“需要来自高层的力量”。而纵观全国“两会”,在事关民生的诸多问题上,“众生年年喧哗,庙堂年年承诺,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看不出有迅即解民于倒悬的勇气与智慧”。
前述发改委正在制定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始终也未能与公众见面。多次参与收入新政征求意见的杨宜勇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牵涉到各种利益的博弈,这是其迟迟未出台的最大原因。
安邦咨询周子勋认为,收入分配改革中最大的阻力,在于某些既得利益团体。如何跨过利益集团这道坎,需要高智慧、高胆略。
分析表示,特殊利益集团的扩张,已经成功地给自己涂抹了一层意识形态合法色彩。他们对上打着保卫“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等冠冕堂皇的口号索取政策保护,对下则玩弄“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盘剥消费者,上下要挟,左右逢源。这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和问题:其一是权力、资本和资源结合在一起,容易滋生腐败,将会导致权贵集团粗暴垄断经济增长成果,放肆侵占民众利益。这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爆发点。其二是特殊利益集团在寻找政治代言人。在社会资源从权力配置向市场化配置转型的过程中,官场最容易被特殊利益集团所裹挟,甚至被拉下水。
周子勋称,中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设势在必行,因为这牵涉到民生民意和稳定大局。但在看到改革迫切一面的同时,也应该承认,改革绝非易事。
今年全国“两会”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连续多年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后,今年要求大力改革的呼声比以往更加强烈。官方新华网等的调查显示,“收入分配”首次跃居民众“两会最关心话题”的榜首。
事实上,今年春节前后,中国多位领导人已频繁在公开场合表态,强调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重要性。2月3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谈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时,把“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放在了首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也先后提及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担任政府智囊的学者们指出,从深层次对收入分配进行调整是中国政府目前面对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决定“结构调整之年”成败的关键环节。
有消息称,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在被国务院退回后,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再次上报。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起草中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分配失衡沉疴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分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中国当前的收入分配不均主要表现为居民劳动收入在整个要素财富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低。他表示,对绝大多数中低收入民众来说,劳动力收入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甚至是多数人唯一的财富收入来源。
在中国,居民初次收入分配主要由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总额和财产净收入构成,其中劳动者报酬占80%以上。但九三学社中央在调研中发现,作为居民收入主要渠道的工资收入,仅占企业运营成本的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
资料显示,最近十多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正逐年下降。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营7%,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
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2007年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下降至57.9%。而在美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达70%。
同时,贫富差距正在不断扩大。中国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3倍。世界银行数据显示,中国基尼系数目前已超过0.48,远超过国际上0.4的警戒线。
劳动力在整个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不断下降,政府、企业比重却不断上升。
近几年中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从1994年的10.39%提高到2008年的19.99%;整体税负水平持续上升,2006年宏观税负水平达18.2%。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表示,从1997-2007年,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从GDP的11%上升到20.6%。如果再加上预算外收入、政府土地收入以及各级国企的未分配利润,2007年政府总收入占国民收入30%有余。这些政府收入还不包括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升值所得,如果加上这些,政府可以花的收入和增值就更多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此前公布的《“十二五”期间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思路与途径》、《扩大消费的三个主要着力点》等报告系统梳理了当前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偏低;二是二次分配调节效果不明显。收入调节主要表现为企业收入向政府机构的转移,政府支出占比不断增加,而居民消费特别是农村居民消费却在下降;三是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占比偏低。
还有分析指,当前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明显的“三个集中”倾向:从社会和政府角度看,财富不断向政府集中;从劳方和资方角度看,劳动报酬占比持续下降;从普通行业和垄断行业角度看,财富不断向垄断行业集中。某些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高达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数十倍。
陈志武认为,中国“国富民穷”的现状一方面由于征税权不受制约,让太多国民收入通过税负集中到政府手里;另一方面在国有制经济下,土地等国有资产升值不被民众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多由政府保留。政府将收益重点投资于国有企业,又对全社会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而中国长期以来严重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既是居民收入占比下降导致内需不振的无奈选择,也进一步强化了收入分配失衡的趋势。
当前,收入分配畸形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动力的一个危险问题。
温家宝2月27日在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一个社会当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那么注定它是不公平的,这个社会也是不稳定的。
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造成的结构性冲击,也让长期以来积聚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暴露无遗。国民不富则内需不振,内需不振则政府应对危机手段单一。中国经济要想彻底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势必需要从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人手,来调整中国经济结构与发展方式。路径选择
2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出,中国将采取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加强个人收入调节等四项措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月5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进一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等。
收入分配改革已刻不容缓,对于改革如何从“说”到“做”,备受外界关注。
据报道,近日,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已纷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高两成,从860元/月上调至1030元/月。调整后高于江苏、北京,但仍低于上海和浙江。上海最低工资从4月1日起将上调15%,江苏最低工资从2月1日上调超过12%,浙江最高一档最低工资从960元提高到1100元,成为全国最低工资最高的省份。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委员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3000或5000元。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也在公开场合表示,该部正在研究提高个税起征点。不过财政部最新消息称,目前正在加紧研究个税综合与分类结合的税制改革,暂不考虑个税起征点调整。据悉,目前中国65%的个税来自工薪阶层,与大多数国家的所得税税源结构有很大差别,也与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初衷相去甚远。
另据介绍,发改委被退回修改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共分为四部分,一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 农民收入;二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四是通过税收手段主要是个人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而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人保部起草中的《工资条例》已经写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制定完成后将在今年推行。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切实保障劳动者利益的条款将纳入其中。
据透露,《条例》规定,工资定额要依据市场环境,进行集体协商。如果劳动者就工资定额提出谈判,企业一方必须接受,可谈判的内容包括工资定额、计件、单价以及工资分配的各种事项。此外,《条例》明确规定了同工同酬,被派遣工和本企业员工享有同样的权利。
这将是目前级别最高的关于劳动者薪酬保护的法律条款。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认为,这一轮改革的整体思路,大体上可以概括为“提低、扩中、调高”,即: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且通过财税政策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二次调节。
目前的政策如果说在“提低”方面有切实成效的话,“扩中”和“调高”则乏善可陈。李实等学者提出,政策很难在“扩中”方面直接发挥作用,是因为一个国家中产阶层的扩大和整体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也表示,“扩中”的整个过程可能要持续一二十年的时间,政府很难从行政上直接介入。在“调高”这个政府本应大有作为的领域,迄今也未有大的突破—一公众最为关注的物业税和遗产税,具体推行仍无时间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表示,收入新政在“调高”方面至少有两件事情可以做:一是解决公务员收入过高,二是解决国有垄断行业收入过高。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易宪容则指,要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还需弱化权力在要素市场的支配关系,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通过公共决策减小既得利益制度化的几率等。他认为,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放宽中小城市户籍都是调整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方面。
类似观点也表示,只有做到“官不与民争利”、资本所得和劳动所得获得双赢,居民收入比重才有再次上升的可能。
陈志武更建议,可考虑推行三方面改革:一是土地均分给农民。二是将中央和省市国资委转变成32个“国民权益基金”,其中央企“国民权益基金”股份均分给13亿公民,31省市“国民权益基金”以“本地公民多分、外省公民少分”的原则分配,并允许基金股份自由交易,政府对此进行监管和控制。三是推进民主宪政改革,对行政权力进行实质性制约。
改革知易行难
其实,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提法就展现官方文件中,2007年中共十七大还对此进行全面阐述。从2003年开始,为应对收入分配差距带来的压力,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免除农业税、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劳动执法等。可见这并不是一个新鲜命题。
有关专家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涉及财政部、人事部、人保部、农业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资委等中央部委,真正实施起来协调难度很大,“需要来自高层的力量”。而纵观全国“两会”,在事关民生的诸多问题上,“众生年年喧哗,庙堂年年承诺,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看不出有迅即解民于倒悬的勇气与智慧”。
前述发改委正在制定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始终也未能与公众见面。多次参与收入新政征求意见的杨宜勇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牵涉到各种利益的博弈,这是其迟迟未出台的最大原因。
安邦咨询周子勋认为,收入分配改革中最大的阻力,在于某些既得利益团体。如何跨过利益集团这道坎,需要高智慧、高胆略。
分析表示,特殊利益集团的扩张,已经成功地给自己涂抹了一层意识形态合法色彩。他们对上打着保卫“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等冠冕堂皇的口号索取政策保护,对下则玩弄“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盘剥消费者,上下要挟,左右逢源。这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和问题:其一是权力、资本和资源结合在一起,容易滋生腐败,将会导致权贵集团粗暴垄断经济增长成果,放肆侵占民众利益。这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爆发点。其二是特殊利益集团在寻找政治代言人。在社会资源从权力配置向市场化配置转型的过程中,官场最容易被特殊利益集团所裹挟,甚至被拉下水。
周子勋称,中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设势在必行,因为这牵涉到民生民意和稳定大局。但在看到改革迫切一面的同时,也应该承认,改革绝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