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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通讯员:胡万春本刊记者:姜德生 孙玉林)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上级公安机关正确领导下,我们安达市公安交警大队以“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1 半年发展情况
1.1 调动队伍建积极因素。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民警全面开展了党风党纪警风警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在学习中,大队要求全体民警都要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将学习活动贯彻到位。通过学习,结合开展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了交警队伍的工作作风,使得广大民警自觉向先锋人物看齐,向榜样人物学习,积极主动地争做人民心目中的“好人、亲人、能人”。在信息化培训方面,市局组织专人对“一标”、“二懂”、“三知”、“四必”、“五会”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讲解,大队已经参加训练的11期共80名民警均已通过测试,取得市局《信息化应用培训合格证》,民警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高。
1.2 加强业务管理。
1.2.1 实施警力下沉。大队除机关留守必要的人员外,其它警力全部压到路面一线上,通过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制的落实,明确管理责任,加大巡控力度。大队班子成员还组成督导组,分别下到辖区七条道路进行检查督导,确保真正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在辖区明沈公路、安昌公路、安卧公路等国省干线公路重点路段和时段,坚决落实50公里一台警车,24 小时不间断巡逻的工作要求,全面提高管控力度。
1.2.2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经过实地勘查,结合交通事故实际情况,对隐患认真进行分析汇总,调整警力配置、完善基础设施,对不能及时治理的问题认真统计上报。
1.2.3 注重源头管理。大队始终坚持在客运站点和城区出入口对过往客运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坚决杜绝始发站超员现象,坚决杜绝超员车辆出入城区。大队还结合5.23事故,全面摸排校车、客运车辆基础情况,一律见车见人,建立健全户籍化管理台帐,及时发现并查处重点车辆存在的突出问题。
1.2.4 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通过在工作中开展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对于客运车辆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2.5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在各项集中整治工作中,大队都重点开展了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印制了大量的宣传单和宣传条幅,及时更新宣传标语和口号,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大造宣传声势,为公安交管工作的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3 各项数据情况。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6月10日,安达市公安交警大队共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754起,其中查处无证驾驶机动车115起,无证驾驶摩托车69起,客运车辆超员不超过20%的55起、超过20%的79起,其他车辆超员163起,不系安全带899起。行政拘留22人,暂扣各类机动车571辆。2010年1至5月,安达市辖区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起,其中重大事故4起,一般事故4起。死亡5人,伤9人,经济损失21,000.00元,刑事拘留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7起,下降68%;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28%;受伤人数减少15人,下降63%;经济损失减少60,300.00元,下降84%。
2 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1 人员素质还有待提升。尽管大队已经组织民警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但民警掌握情况还不是很好,尤其是在交警信息平台应用方面,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部分民警年龄偏大、学习能力不强等原因,致使大队在信息录入方面上同其他大队还存在一定差距。
2.2 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缓慢。为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我们多次提出要进一步树立起正确的执法理念,从执法制度、执法机制、执法方式、执法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但在工作实践中并不彻底。
2.3 宣传工作成效不显著。虽然大队在宣传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在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上收效不大,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3 加快工作步伐
3.1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完善绩效考核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和教育广大民警,端正工作态度,提升服务理念,争创群众满意单位,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3.2 加强基础建设。重点加强大队新办公楼建设工作,完善各种硬件基础设施,解决制约交警工作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对照《车辆管理所正规化建设标准》,按要求完善考试场地建设。
3.3 强化道路交通管理。不断加强和改进交通管理模式,继续将治理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报废车辆作为整治交通秩序工作的重点,侧重于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3.4 深入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尤其是加强路况复杂、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农村地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1 半年发展情况
1.1 调动队伍建积极因素。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民警全面开展了党风党纪警风警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在学习中,大队要求全体民警都要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将学习活动贯彻到位。通过学习,结合开展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了交警队伍的工作作风,使得广大民警自觉向先锋人物看齐,向榜样人物学习,积极主动地争做人民心目中的“好人、亲人、能人”。在信息化培训方面,市局组织专人对“一标”、“二懂”、“三知”、“四必”、“五会”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讲解,大队已经参加训练的11期共80名民警均已通过测试,取得市局《信息化应用培训合格证》,民警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高。
1.2 加强业务管理。
1.2.1 实施警力下沉。大队除机关留守必要的人员外,其它警力全部压到路面一线上,通过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制的落实,明确管理责任,加大巡控力度。大队班子成员还组成督导组,分别下到辖区七条道路进行检查督导,确保真正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在辖区明沈公路、安昌公路、安卧公路等国省干线公路重点路段和时段,坚决落实50公里一台警车,24 小时不间断巡逻的工作要求,全面提高管控力度。
1.2.2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经过实地勘查,结合交通事故实际情况,对隐患认真进行分析汇总,调整警力配置、完善基础设施,对不能及时治理的问题认真统计上报。
1.2.3 注重源头管理。大队始终坚持在客运站点和城区出入口对过往客运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坚决杜绝始发站超员现象,坚决杜绝超员车辆出入城区。大队还结合5.23事故,全面摸排校车、客运车辆基础情况,一律见车见人,建立健全户籍化管理台帐,及时发现并查处重点车辆存在的突出问题。
1.2.4 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通过在工作中开展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对于客运车辆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2.5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在各项集中整治工作中,大队都重点开展了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印制了大量的宣传单和宣传条幅,及时更新宣传标语和口号,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大造宣传声势,为公安交管工作的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3 各项数据情况。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6月10日,安达市公安交警大队共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754起,其中查处无证驾驶机动车115起,无证驾驶摩托车69起,客运车辆超员不超过20%的55起、超过20%的79起,其他车辆超员163起,不系安全带899起。行政拘留22人,暂扣各类机动车571辆。2010年1至5月,安达市辖区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起,其中重大事故4起,一般事故4起。死亡5人,伤9人,经济损失21,000.00元,刑事拘留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7起,下降68%;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28%;受伤人数减少15人,下降63%;经济损失减少60,300.00元,下降84%。
2 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1 人员素质还有待提升。尽管大队已经组织民警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但民警掌握情况还不是很好,尤其是在交警信息平台应用方面,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部分民警年龄偏大、学习能力不强等原因,致使大队在信息录入方面上同其他大队还存在一定差距。
2.2 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缓慢。为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我们多次提出要进一步树立起正确的执法理念,从执法制度、执法机制、执法方式、执法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但在工作实践中并不彻底。
2.3 宣传工作成效不显著。虽然大队在宣传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在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上收效不大,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3 加快工作步伐
3.1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完善绩效考核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和教育广大民警,端正工作态度,提升服务理念,争创群众满意单位,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3.2 加强基础建设。重点加强大队新办公楼建设工作,完善各种硬件基础设施,解决制约交警工作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对照《车辆管理所正规化建设标准》,按要求完善考试场地建设。
3.3 强化道路交通管理。不断加强和改进交通管理模式,继续将治理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报废车辆作为整治交通秩序工作的重点,侧重于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3.4 深入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尤其是加强路况复杂、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农村地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