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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遗嘱继承制度。遗嘱继承制度的产生 ,以单纯的个人所有权的普遍化和血亲观念的相对淡化为前提条件 ,而中国古代不具备这些条件 ;中国古代的法律仅允许被继承人在“户绝”时适用遗嘱 ,有子时则必须实行法定继承 ,与普通意义上的遗嘱继承制度相去甚远 ;虽然古代史籍中有实行遗嘱继承的个别实例 ,但不能据此认为中国古代存在遗嘱继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