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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十年来,中国经济正在经历着世界罕见的高速增长,高速增长的经济为企业带来了众多的投资机会,但是由于市场法规不完善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在资本市场上面临着比较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而集团化运作构建的内部资本市场是否能够缓解融资约束问题一直引起学者们的争议,许多学者运用某个集团为例进行案例研究,近年来学者们开始运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该问题,基于对融资约束问题的关注,本文将采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建立模型来检验集团化运作构建的内部资本市场是否能够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本文研究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为理论指导,首先对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融资优势和缓解融资约束功能进行了理论分析,然后运用数据对集团化运作与融资约束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得出本文研究结论。 本文研究以集团化运作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为基础,通过对比集团化运作的上市公司和非集团化运作的上市公司的融资约束状况,得出以下结论:企业走集团化发展的道路,能够利用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进行资金配置并且凭借集团的融资优势,缓解上市公司的融资约束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在缓解企业集团融资约束的方法上进行了探索,因为整体上市具有拓宽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的功能,所以本文对集团化运作的上市公司以是否实现整体上市为标准分为已整体上市企业集团组和未整体上市企业集团组,通过对比两组企业的融资约束状况,得出以下结论:中国企业集团实施整体上市的过程中,由于中国现阶段整体上市的规则和法规都不健全,所以导致在整体上市过程中大股东趁机恶性“圈钱”,导致整体上市集团融资约束更加深化。最后,在总结结论的基础上,本文提出鼓励中国企业继续发展集团化运作,同时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建立健全整体上市的相应法规,保证整体上市健康有序进行;企业管理者应重视企业内部现金流量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