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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回顾与梳理国有企业改革过程及政企关系演变的基础之上,对政府主管部门与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行为模式进行了研究,并从中发现了决定国有企业改革特征的一些内在机理。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我们选择了现代企业理论作为分析框架,以国有企业改革过程及政企关系演变作为分析背景,将国有企业改革参与者的行为模式作为分析对象,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法、博弈模型、案例研究等方法探究了国有企业改革背后的演化逻辑。研究发现,政府主管部门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并由此决定了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政企关系具有明显的“政府控制型”特征。在这种“政府控制型”的政企关系中,参与者的行为模式仍旧符合“趋利避害”的人性假设,即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成本与收益的衡量决定“放权”与“收权”行为选择,而国有企业经营者则是在“滥用”与“不滥用”自由处置权之间相机抉择。政府主管部门与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行为模式不仅影响到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而且决定了国有企业的改革特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前半阶段,由于改革是在不改变国有经济体制的前提下进行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因此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摆脱不了“放乱收死”的循环;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后半阶段,由于产权制度改革已经被人们所广泛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行为选择也就突破了传统体制的限制,因此,“放乱收死”循环被民营化(彻底的“放权”)和行政垄断(彻底的“收权”)所取代。与当前一部分学者所做出的“国有企业改革的主体部分已经完成,剩下的只是技术性问题”的判断截然不同的是,我们认为国有企业改革还远未结束,并且已经进入到关键的历史时刻。由于行政垄断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甚至出现了以效率和创新制胜的市场规则重新让位于以行政级别定输赢的行政规则的迹象,因此一场关于国有企业重新定位、行政特权与市场力量如何分离的改革正迫切地摆在人们面前。行政垄断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这只“有形之手”过度地压制了市场这只“无形之手”,虽然在各个历史阶段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它始终是困扰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所以,只要政府主管部门继续主导国有企业产权,“政府控制型”的政企关系就会一直存在,国有企业改革就难言胜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