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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全能政府“失效”和市场“失灵”背景下发生的,而社区自治是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是社区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终极目标,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是管理成本较低的体制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需要。因此,推进社区自治,培育居民的参与意识,提高社区的自治能力,是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杭州市拱墅区社区自治现状为例,提出了社区自治存在的种种问题,具体包括职能错位、权小责大、能力微薄、资源匮乏、组织薄弱等多重问题。并从政府与社区关系出发,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角色在社区建设中定位的偏差,分别表现为角色越位和角色缺位,在此基础上,探讨了重新建构政府与社区组织的关系模式。笔者认为,要实行社区自治,必须将社区居民委员会从传统的行政依附地位中解放出来,重新构造政府与社区之间水平式的互动合作关系,将社区管理的权力归还给社区,培养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能力,推进城市社区自治,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
本文最后围绕政府和社区的关系,推进城市社区自治进行了对策性研究,着重从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自治意识;改革管理体制,减轻社区负担;建立社区财务,实行费随事转;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监督机制;扩大社区功能,吸引居民参与自治;培育社区组织,发挥社区组织作用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