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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加入WTO和市场经济的狂潮,中国的许多大中型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却仍然戴着“事业”帽子,承受诸多不适应市场发展的桎梏,究其根源,是产权制度亟待改革,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制约大中型国有设计单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产权制度不改革,只通过管理、经营机制的调整,已无法适应投资业主对工程咨询设计业越来越高的服务要求。而十六大精神及其后出台的国务院国办发101号文《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和71号文《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则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提供了比较具体的思路。 大中型国有设计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将目前仍单一公权的产权制度,通过合法的途径改造为多元化的包括可分解为个人产权的产权制度,即产权主体社会化。MBO是近些年来国有企业改制中应用相当多的一种产权置换方式,因此在大中型国有设计单位这一轮轰轰烈烈的“改企建制”中也很自然地被频繁应用。 关于MBO的理论及实证研究在国外都已经相当成熟了,不过在国内,MBO仍属发展中的经济现象,其发生是与国内企业的改制紧密相连的,因此,关于它的研究相当多,同时由于国内经济环境、政策环境以及法律环境的特殊性,实际上MBO的先天条件是不够好的。因此,国内关于MBO的理论及实证研究仍然处于争论和探讨的阶段。本文是针对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这一特定企业的MBO进行的实证研究,在国内外相关文献和探究传统MBO发展的背景、条件和轨迹的基础上,论证了建筑设计企业实施MBO的战略意义,回顾了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MBO的历程,探讨了其中产权置换和股权设置的做法,并对其与传统MBO作了比较,最后对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MBO作出反思并得出结论,提出一些补充的建议和对策,以期弥补其实施中的某些缺憾以及为其他设计企业乃至其他行业中的中小型企业的MBO提供借鉴。 本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导论。第二章,MBO的基本理论,通过对MBO的内涵与特征分析以及其在中国发展的历史沿革,形成对MBO的全面认识。第三章,结合设计行业变革的现实情况,理解MBO对于设计企业的战略意义。第四章,分析在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实施MBO的过程中,其相对于传统MBO的相通之处和差别。第五章,反思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