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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1995年,该组织继承其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致力于自由贸易的宗旨,以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手段,力图建立一个完整、透明和持久的多边货物贸易体制。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一起共同构成了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对推动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稳定世界经济秩序和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从肯尼迪回合开始,在GATT/WTO中逐渐出现了一系列的非关税措施协议,这也同时标志着GATT/WTO对货物贸易的规范重点已经从关税向非关税措施转移。迄今为止,各国学者对非关税措施的研究大多是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定量分析。本文则希望针对WTO相关协议从历史发展、经济和法律理论、政策实践等多个方面,运用包括比较研究、总分结合、实证和规范方法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对非关税措施进行既有综合概括,又有具体细节的较为全面的阐述和研究。本文第一章简要介绍和总结了非关税措施的涵义、类型和特征,利用国内外各主要官方机构的资料和数据,了解我国和主要西方国家的非关税措施(尤其是非关税壁垒)的概况及其对各国外贸的影响,并从历史的角度简要回顾GATT/WTO规制非关税措施的发展历程。本文第二章重点从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理论、博弈论、利益集团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理论角度对非关税措施的理论背景、利弊以及普遍存在但却受到GATT/WTO高度防范的事实背后所隐藏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前者主要是规范性的分析,后者则主要为实证性的分析。这些分析方法大多借鉴经济理论,并以“效用”为逻辑分析起点,然而从“权利”等法律概念入手,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分析路径,即本文提出的麦克基教授分析保护贸易的法理思路。从上述分析得出的结论包括:非关税措施虽然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容易被滥用而转化为非关税壁垒,从而对社会总福利造成负面影响;尤其是在少数利益集团以及政治家自利倾向的影响下更是如此;人为造成财富从一类人群向另一类人群转移的非关税政策具有侵权的性质,应尽可能少地实施具有此类效应的措施。在上述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力图为建立非关税措施的理论解释框架有所贡献。 本文第三章归纳出从WTO规范非关税措施的几项主要原则,包括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以程序性规则为主原则和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这些原则大多已经上升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总原则,但结合非关税措施协议仍然有阐述的必要.因为这些原则对WTO非关税措施具体规则的制订以及具体个案的裁决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其中还包含着人类社会对自由、平等、公开和公正等普世价值的共同理解和认同。 本文第四章分门别类地介绍了盯0的各项非关税措施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和研究各种协议中体现和存在着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各不相同,但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某项协议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某项非关税措施本身的合理性等关系其存废的大问题;三是某个非关税措施的社会经济和法律意义、作用.通过对WTO规范的非关税措施的具体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非关税措施的合理性边界。结论是:实施非关税措施的目的与其合理性边界有很大关系,而执法者对这些措施的具体适用又会对其是否会转化为贸易壁垒产生重大影响.WTO非关税措施协议在非关税措施问题上所要着力解决的是如何防止非关税措施由于各国政府部门的滥用行为而转化为非关税壁垒以及自由贸易和其他社会目标如何保持适度平衡两个方面的问题.只要服务于合理的目的并以恰当的程序和方式加以实施,非关税措施不但不会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而且还能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本文第五章简要介绍了我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在非关税措施方面所做出的承诺,以及为了实现这些承诺,我国各项非关税措施立法的发展和完善,并对立法发展中的变化进行了简要评价和个案的比较研究(主要是海关估价),从中既可看出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协议对一成员国立法制度的影响,也可以发现其背后所反映出的立法观念的变迁.在前述原则和具体规则分析的基础上,该章还提出了“入世”后在非关税措施方面我国政府和企业的应对策略,希望能够对贸易政策的制定以及企业经营发展有所助益. 2 本文的基本结论是:WTO继承和发展了GATT对非关税措施的规范,着重 反映出贸易自由与其它社会目标之间的平衡,并且在国际经济法律理论和实 践的影响下更偏重于防范各成员方滥用非关税措施进行贸易保护,从而对国 际贸易产生扭曲效应。然而,在少数利益集团以及其它诸多因素的影响下, 非关税措施的滥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依然不可进免,盯0及其各成员方通 在此方面仍然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