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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最重要的国家权力。由于行政权具有管理领域广、自由裁量度大、以国家强制力保证行使等特点,决定了它既是与公民、法人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一种国家权力,又是最动态、最容易违法或滥用的一项国家权力,如不对其进行强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有可能膨胀为恣意妄为的权杖。
行政权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使的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各种合法权益。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权的行使者,其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影响都很大。在实践中,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性,所以如何运用法律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一直是我们所讨论的热点,但是我们的讨论大多局限于对行政机关作为的思考,而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却关注不够。
近年来行政不作为案件的日益增多,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但在我国,无论理论界还是实践中,对行政不作为的研究与介绍都不够系统和完善,这给受行政不作为侵害的社会群体带来很大的困扰。本文通过对行政不作为的概念、特点、构成要件和表现形式等问题的界定以及行政不作为救济的研究,使我们能够认清行政不作为的性质和危害,了解其救济途径。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使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更上一个台阶,早日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