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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一项重要环境经济政策,最大限度地节约社会污染防治费用,利用市场平台调动企业可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近年来备受各国关注。天津市按照国务院对《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要求“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机制,建立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权交易市场”,从天津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管理实际出发,在天津市环境容量测算研究在基础上,按照国务院与天津市政府签订的《天津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书》,制定《“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和减排计划。本研究提出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明确排放权可作价、可评估和可转让的物权属性,完善作为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国家资源的环境容量资源的权属制度,盘活有限的环境容量资源,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以最低社会总成本为天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本研究全面地回顾了中外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实践,特别是浙江嘉兴和太湖流域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活动,总结了天津污染物总量控制下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发展过程。深入研究天津市环境容量测算,确定天津水环境主要污染物COD最大允许排放量为4.49万吨/年,氨氮1235吨/年;大气城市控制区的环境容量为 SO219.4万吨/年,NO229.6万吨/年,PM1014.2万吨/年。并根据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减排计划,结合推进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研究提出天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和减排计划,提出污染减排项目清单;分析了天津市排污许可证实施现状,分析提出了天津市开展排放权交易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构建天津市污染物排放权有偿分配和交易制度的方法和模式。依托天津市排污权交易所,创新性研究并提出天津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化设计,从污染物排放权登记结算、排污许可核证和交易机制等三个方面做了应用设计,提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模式,不仅服务于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而且可以为清洁生产与清洁发展机制服务,为建设成为全国的交易平台做好铺垫。研究还围绕市场建设保障,提出环境管理方面的污染物排放许可保障机制,财政补贴和优惠的配套的财政金融支持机制和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机制,保障市场的规范运行,将污染物排放管理与排放权交易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行政管理与市场发展紧密结合,法制建设与市场深化互相促进,经济增长与环保减排实现共赢,也为在全国推行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制度做了积极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