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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GDP增长保持了年均9%的平均速度,经济实力位居世界前列。然而,我国的经济增长是以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严重污染为代价的。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中有三分之二是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基础上实现的,环境保护的任务刻不容缓。鉴于环境保护的公共物品的特征,政府应在环境保护中发挥主要作用。目前各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主要有政府直接管制(如制定环境标准、排放标准和技术标准等)、排污收费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以及环境税收制度。相对于其他环境保护政策来讲,环境税收制度有着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具有激励性、透明度高等相对优势。开征环境税也有利于为环境保护事业支出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保障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相关公共支出。因此,开征环境税的呼声不断。 然而,税收立法的严肃性决定了开征一个税种不能贸然为之,应在综合考虑税种开征对社会经济造成的总体影响的基础上科学地设计环境税的具体开征目的、功能定位、税制要素等。在对环境税的质疑声中,典型的说法是作为环境税主要组成部分的环境污染税的征税对象大都处于产品链条的上游,环境污染税的开征对于很多企业的成本控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成本的大幅提高使得产品在市场上竞争力下降,进一步还可能导致工业品的出口受阻。同时,迫于成本压力以及出于税收转嫁的考虑,最终消费品的价格会水涨船高,会带来整体物价的上涨以及通货膨胀的压力。而碳税的开征则更为复杂,在短期内碳税会影响相关产品价格,对消费需求、投资需求、经济增长等造成抑制作用,即碳税的开征会带来国民生产总值的损失。就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现状来看,环境税的开征已是大势所趋,但其社会经济影响尚不明确。本文根据公认的对环境税的分类,即将环境税分为环境污染税和生态税(即碳税),在此基础上运用计量模型分别估计环境污染税对企业产品成本的影响对出口的影响和对CPI的影响,以及碳税的开征对碳减排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影响,通过模型估计的结果来客观评估环境税的作用,进而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来整体地设计税制,探索环境税收体系的最优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