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北宋法律制度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创新,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编配法的制定及在司法中的广泛运用就是其体现之一。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疆域范围的稳定,北宋流人及其流放地情况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律。南宋在疆域、政区等方面与北宋有很大差异,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南宋流人流放地情况产生了变化。要研究北宋和南宋在流人流放地问题上的异同,必须将这个问题放在两宋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中进行分析。 本文上篇主要围绕北宋和南宋时期流人流放地的具体情况展开。首先,以图表的形式宏观勾勒了两宋时期流人地域分布之大势;北宋时期,流人流放地分布较南宋广泛。北宋时期流人流放地点有:海岛、京西南路、京东东路、永兴军路、荆湖路、京畿路、江南西路、两浙路、淮南东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等;南宋时期则为:京西南路、京东东路、荆湖南路、夔州路、福建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广南西路、广南东路等等。其次,结合两宋的政区情况对流人地域分布作了具体阐述,并对两宋时期流人地域分布的异同点进行了分析。北宋和南宋在流人地域分布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南方流人有渐多的趋势,但是细微之处多有不同。对于造成两宋流人流放地分布不同的原因,笔者从两宋不同的疆域、政区、政治经济实力、法律等方面作了粗浅的探讨。其一,北宋和南宋本身在疆域和政区方面有很大区别,这直接影响了流人的地域分布;其二,两宋时期法制也有变化,编配法的完善和在司法过程中的广泛应用,对于犯罪官员处罚的宽大,都造成了大量流人的产生,也影响了流人的地域分布;其三,流人的地域分布还受到一些突变因素的影响,比如在党争中失败的一方往往被处以严厉的惩罚,这其中对很多官员的惩罚往往不符合量刑的基本原则。这些突发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两宋时期流人地域分布的复杂化。 本文下篇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唐代流人韩愈和北宋流人苏轼进行个案比较研究。苏轼为宋代流人的一个代表,而选择唐代流人韩愈的原因在于韩、苏有着诸多的可比性。下篇的第一节和第二节分别陈述了韩、苏二人遭流放前后的史实,而重在介绍二者在各自流放地的功绩。在此基础上,第三节讨论了二者同样在流放地都有所建树、但却受到后人不同程度崇拜的原因。韩愈被大多数儒学家视为道统的继承者,他继承了孟子的衣钵,甚至在某些方面地位已经超过了孟子;而苏轼及其蜀学仅仅是儒学发展的一个支派,在道统的统序上不是主要的。再者,韩愈的贬所潮州具有信神、造神的地域文化特点,所以韩愈在潮州流放地期间的这段历史逐渐被神化。由于历史的积淀,这种“神化”由偶然性向必然性转化。 本文对两宋时期流人地域分布问题的探讨,尚有很多有待充实之处。比如两宋流人地域分布情况仍需补充史料,而在原因的探讨上也有更加深入的较大空间。另外,笔者研究的两宋流放地旨在宏观勾勒,对于流放的具体地点还有待深入的细部考察。又就笔者所见关于流人问题的研究论著发现,对流人地域分布的研究,或是可具体到一个大的地域范围,如新疆流人、东北流人等;或是可具体到某个具体的时间段,如唐代流人、清代流人;也有将时间和地域结合起来研究的,如清代新疆地区的流人研究等。如此,流人流放地问题的研究,可以借鉴这些研究成果及其研究方法,将具体地理范围和具体历史时期相结合,如宋代流放岭南的情况与此前之唐、此后之元明有无区别等等。然则北宋与南宋时期流人流放地研究,可谓值得深入的课题,而本文只是初步的尝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