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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转轨一直受到来自两方面的约束力量。其一是来自体制方面的约束,其二则是如何保持经济的持续成长并实现均衡发展。毫无疑问,经过20多年中央到地方的持续体制创新,来自体制和市场方面的约束力量得到了极大疏缓。但是,资源约束逐渐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成长的重要因素。在这诸多的资源约束要素中,能源无疑是其中重要因素之一。 实际上,能源支持一直与人类经济成长的过程、尤其是与全球近代工业化的进程相伴相随。在影响经济增长的诸多要素中,能源要素与其他资源要素一起,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能源在经济成长中扮演的主要角色包括:人类历史上每次大规模的技术革命都与能源利用方式的变革息息相关,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为新产业的勃兴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契机,同时能源资源的地区分布结构深刻地影响着一国或者地区经济的结构。而且,从最近全球经济增长的实践观察,能源短缺或者能源价格变动等都导致了全球经济的波动,而这点也为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爆发的三次石油危机并引发西方世界的经济危机所佐证。 当然,经济增长也对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具有重大的反作用。比如,经济增长对能源的品种和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增长促使对能源的引致需求扩大并导致全社会的能源需求总量增加。 为了直观反映一国或者经济体其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之间的关系,人们往往用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强度等指标来进行测度。从人类工业化增长的实践看,这些统计指标呈现出一定的统计变化规律。比如,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在前工业化阶段,一般小于0.5,而在工业化过程中则将大于1,在工业化完成以后则将回归到1.0以下。而随着经济增长的加快所导致的经济结构优化、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市场化能源消费模式的形成等因素,能源强度则表现为逐步下降的过程。 从国际横向比较看,我国的人均能源消费量虽然在国际上居于较低水平,但是中国目前已经是全球主要的能源消费大国,中国每年消耗占世界1/3以上的煤炭,同时是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费大国,2005年我国消费一次能源22.2468亿吨标准煤,列世界第二位,仅居美国之后。中国能源消费及其总量的增加已经成为国际能源市场的重要变量。 当然,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中国的能源效率逐渐提高,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逐渐降低。但是,从国际横向比较看,中国依然是世界上能源强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中国能源消费呈现行业集中性、地区偏向性等诸多特点。并且,随着能源需求总量的增加,我国的能源对外依存度,尤其是石油消费的对外依存度逐渐攀升。 中国能源消费和GDP之间的这种变化规律也为实证研究所证实。本研究运用协整检验理论进行的实证研究表明,中国GDP总量与能源消费总量之间存在着单向的因果关系,这符合能源经济之问的经济理论:当经济总量扩大时,对能源要素的需求必然随之攀升。实证分析结论更为深层的原因,还在于表明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必须要有不断扩大的能源供应作为保障,除非能源的质量(比如能源结构、新能源品种增加等等)得到改善,否则能源总量必须随着经济总量的增长而增长,能源供应的短缺必然会对经济增长形成制约。 循此结论出发,本研究根据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所设定的我国经济社会宏观情景出发,并依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经济普查的GDP总量调整数据,运用能源强度和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法分别进行情景预测,发现我国到2020年的能源消费总量将可能达到34亿吨-37亿吨标煤。 显然,要保持如此巨大的能源需求,增加能源供应势必是未来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的不二选择。但是,如此巨大的能源需求,势必给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带来重大压力。然而,不可否认,与此前所进行的有关我国到2020年能源需求总量的预测类似,都是基于目前能源消费模式不变的基础上所得出的。为此,要真正降低这种压力,必须仰赖于中国政府采取强制性的能源干预政策,在经济增长中创造一种可变的能源消费模式,继而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持续增长。 换言之,这种可变的能源消费模式,其实是对“能源-经济”系统本身的优化,包括通过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能源结构的优化、能源效率的提高以及市场化能源价格机制的形成等诸多路径来实现。 从能源结构看,由于我国受到能源资源禀赋的先天影响,我国是世界上少有的以煤炭供应和消费占据支配地位的能源消费大国。这种高度依赖煤炭消费为主的能源结构带来巨大的环境负效应,而且不可能实现中国能源的供需平衡。敏感性分析发现,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我国的能源消费总量将可能降低2000万吨标煤。 实证研究表明,结构效应、技术进步以及经济市场化推进,对于我国能源效率具有显著绩效。但是,从我国实际的能源效率水平和国际比较看,我国目前还存在较大的节能空间。 当然,能源结构的改善和能源效率的提高,都必须仰赖于市场化能源消费模式的形成,这就必须实现市场化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形成与完善。然而,我国目前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目前痼疾甚多,主要表现在:能源价格总体水平偏低;能源的价格构成没有反映资源的成本;能源体系内部比价不合理,加剧能源供应矛盾;现行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没有真实地反映国内能源的供需水平;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严重影响能源供应和利用效率;支持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系统性政策构架还尚未形成等。这些弱点严重制约了市场化能源消费模式的形成,并进而对能源的供需平衡产生影响,而这点已经为新近的美国电力危机以及中国近年来席卷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电荒所印证。 中国融入全球能源市场是中国能源消费和经济增长进程中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中国一直是世界能源市场上的价格追随者,而非价格决定者。简言之,中国一直游离于全球能源定价体系的外围。中国作为世界能源消费“大国”,同时是全球能源定价“小国”的尴尬角色,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已经开始隐现。如亚洲溢价(Asian Premium)、石油进口的“越买越贵”与“越贵越买”现象频频发生。 而这些方面的改善与优化都有赖于中国可持续能源政策的形成。在能源保障方面,中国能源供应必须朝向能源供应的多元化、能源供应的技术化、能源供应的清洁化及其结构的优化,并且实现能源供应的资源全球配置。 在能源消费方面,中国必须在微观和宏观层次实现突破,构建起符合中国经济增长需要的能源消费主体微观节能机制和全社会宏观节能机制。在微观层面,中国政府必须顺势利导,引导能源消费主体实现能源和资本、劳动等投入要素之间的有效替代,降低能源消耗;同时,实现从能源的供应侧管理为主向需求侧管理为主转变,比如实行强制性能耗标识等措施;此外,还可探讨与市场化能源消耗相适应的节能模式,总结并推广节能自愿协议机制,实现能源消费主体自主节能;最后,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优化现行税制,以刺激能源消费主体实现节能。在宏观层面的构建上,国家必须适时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经济结构的优化、加大节能型技术进步的自主创新力度以及经济市场化进程。 不可否认,市场化能源价格机制的形成在可持续能源政策中占有重要地位。能源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真正能反应能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并且,逐步理顺能源价格和非能源价格之间以及能源价格体系内部的价格关系,使市场价格信号能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中国能源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应当从着眼于我国能源供需平衡的角度出发,适度提高能源价格水平,增强能源价格弹性,从而降低能耗,抑制需求。并且,建立规范的能源交易市场,为形成规范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创造条件。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同时还应当有利于增强能源生产者对于未来的可预期收益,进而促进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同时,以改革电力用煤价格为核心,实现煤炭价格的市场化和自由化,理顺煤炭、电力之间的价格关系乃至能源内部各种能源品种之间的比价关系。从而,为能源消费主体寻找每项用能过程的最优耗能模式创造条件。并且,能源价格体系改革所导致的合理能源比价关系的确立,更为节能技术和替代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创造条件。 并且,适时推出并建立中国能源期货市场,参与全球能源定价体系,谋求全球能源定价权。为了杜绝煤炭领域的无序竞争,组建类似OPEC组织的中国煤炭生产性协调组织,推出中国煤炭价格指数,建立煤炭出口的专营制度,以争取对我有利的价格。 论文的主要结论和创新之处在于,本研究抛开传统的分析视角,从协整理论的角度对我国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问进行分析,得出中国能源消费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单向均衡关系。本研究认为,有关未来中国经济增长中能源支持的研究,应当抛弃这种不变的能源消费模式的基本假设。政府强制性政策干预将导致能源消费模式不断变化。中国经济增长的能源支持研究应当更加重视营造一种可变的能源消费模式。本研究认为,这种可变的能源消费模式在强调保证能源供应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能源结构本身的优化、能源效率的提高、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等层面。本研究认为,应当树立全新的能源节约观。能源节约不是能源使用的强制性的减少,更应当注重经济结构的优化、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全新转变,从结构节能的角度对未来能源节约进行规范。并且,能源节约应当和能源消费主体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激励能源消费主体树立市场化的能源消费模式,进而倡导建立微观能源节约机制。同时,构建宏观的能源节约机制,并且在宏观能源节约机制的构建上,不能单兵突进,更应当在宏观上寻求宏观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本研究认为,能源价格及其形成的完善和改革,在可变能源消费模式的构建中将居于中心环节,它不仅直接对能源的供需平衡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对于推进能源领域技术进步,降低能源强度,提高能源效率,刺激新型能源和替代能源开发具有显著影响。本研究认为,增加能源供应对于保证能源安全固然重要,但是能源安全应当更加重视能源的价格安全。在中国融入国际能源市场的趋势不可逆转的形势下,维护中国能源价格安全尤其应当重视参与国际能源定价体系,谋求国际能源定价权。本研究认为,参与国际能源定价权,要依托石油期货市场重视石油的能源国际定价权,同时不能忽略煤炭、焦炭等其他能源国际定价权。本研究认为可以借鉴OPEC组织对国际石油价格进行影响和控制的手段,在中国国内成立类似OPEC组织的煤炭生产性协调组织,通过煤炭的生产总量控制和国际贸易专营制度,达成对国际煤炭市场价格的控制和影响,并适时推出中国煤炭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