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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特别是近几年,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急剧上升。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计划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这意味着失地的队伍将继续增大,预计1.1亿以上的农民又要失去土地,而一半以上的农民则处于失地又失业的状况。由于目前我国各地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大多是货币化安置,方式单一,并且大多仍采用90年代制定的补偿标准,标准低且补偿不到位时有发生,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完全依靠补偿费生活艰难。农民失地后大多未能及时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生活在农村却无田可种,身份模糊,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成为社会中新的弱势群体,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上访等方式,渴望政府能够解决他们业已存在的实际问题,据统计,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急剧上升。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不仅成为我国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不稳定因素。至此,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当前最重大的社会问题之一。
为使失地农民失地后不沦落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望”人员,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本文通过对马鞍山市失地农民情况调查,以及当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情况,找出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困境,在吸取国内外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经验下,提出在现有条件下建立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
本篇论文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为导论。介绍选题缘由和研究的目的,并就我国学者对是否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及建立何种方式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综述。分析农民失地后生活现状,重点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进行了梳理。
第二章介绍了农民失地后存在的个人风险以及所导致的社会风险,正是存在这样的风险,因而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就显得极为必要和迫切。但由于当前存在着农民失地速度过快、缺乏社会保障资金、征地补偿费存在集中管理与有效投资的矛盾以及失地农民身份模糊等原因,增加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复杂程度和解决的难度。
第三章主要是阐述了在我国尚未有统一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前提下,浙江、上海等一些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始摸索并逐步建立起较高水平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同时也对主要发达国家对失地农民安置的做法进行了研究。我国是一个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的发展中国家,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失地农民的问题,虽然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但可以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内某些地区比较成熟的做法加以学习借鉴,为解决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理清思路做出努力。
同全国大部分城市一样,马鞍山市近年来由于城市的发展,征用了大量农民土地,失地农民问题也日渐凸显。第四章首先介绍了马鞍山市失地农民的现状和特点以及社会保障实施情况,在总结出马鞍山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上找出仍需解决的问题。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认为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要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以保护广大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提出了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明确土地归属制度是做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前提;其次,在进行土地流转时,肯定农民的主体地位,赋予失地农民土地转让决定权和谈判权;第三,要用好钱,管好钱,把钱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因此要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最后,应建立与失地农民身份相符合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失地农民市民化这一目标导向,从实际出发,设计一个相对接近的、也便于今后与城镇社保制度相衔接的、能按照社会保障制度基本运行规律运作的方案,因地制宜、分层次、分步骤、循环渐进地推进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最终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赋予他们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