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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面临环境治理效率普遍偏低的现实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政策执行不力,这也是我国环境治理中面临的主要难题,而监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环节。2014年实施的环保约谈制度是一种环境执法监督新方式,那么“新”在何处?本研究首次提出协商型环境执法监督的概念,并创新性的从认知与响应两个视角探讨其效能问题。具体而言,本研究关心的核心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环保约谈制度有效吗?即关于“怎么样”的问题;二是,环保约谈制度缘何有效?即进一步追问“为什么”的问题。本研究总体上遵循“问题提出-政策评估-机制分析一对策建议”的逻辑思路,旨在回答“怎么样-为什么”的关键问题,以期厘清“制度-行为-效果”间的逻辑链条,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发现如下:
一是环保约谈作为外生政策冲击,创造了准自然实验机会,本研究以2012-2016年中国283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采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环保约谈政策效果。研究发现:环保约谈能够有效提高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效率,但不具有长效性。同时,选取使用较为广泛的单差法、反事实、倾向得分匹配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结果依然稳健可靠。
二是从认知的视角出发,基于注意力理论,构建“政府-公众注意力一致性”研究模型,以2012-2016年283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采用多项式回归结合响应面的分析方法,探析环保约谈对政府-公众注意力一致性与环境治理效率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1)与政府-公众注意力-致相比,政府-公众注意力不一致时,环境治理效率更高;(2)当政府-公众注意力一致时,政府-公众注意力高一致情况更有助于提高环境治理效率;(3)当政府-公众注意力不一致时,公众注意力高于政府注意力情况更有助于提高环境治理效率;(4)环保约谈明显强化了政府-公众环境注意力一致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同时环保约谈有助于公众关注的“倒逼”作用转变为政府环保的自觉行动。
三是从响应的视角出发,基于运动式治理理论,构建“压力-响应”研究模型,以2014-2016年29个环保约谈案例为研究对象,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探析多元主体在复杂因素作用下如何相互依赖影响环保约谈效果。研究发现:单个前因条件均不是环保约谈有效的必要条件,进一步组态分析发现,环保约谈效力释放的路径共有五种,具有“殊途同归”作用,可概括为三种模式,即企业主导、内外制约及合作共治模式。结果表明,舆论压力下企业积极响应是环保约谈效力释放的关键;“内约束,外监督”是环保约谈效力释放的重要原因;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是环保约谈有效的重要方式。
本研究主要创新是提出协商型环境执法监督的概念,构建新的理论框架并进行实证检验,具体可能的贡献点如下:
一是从监督的视角探讨如何破解环境政策执行不力难题,弥补已有研究的不足。已有研究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破解环境政策执行不力难题,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从监督的视角进行分析的研究还比较匮乏,这与监督在政策执行中应该发挥重要作用的现实情境很是不符。而环保约谈制度正是一种新型环境执法监督方式,那么“新”何以体现?本研究首次提出协商型环境执法监督这一概念,并探讨其效能问题,这不仅能够丰富与拓展环境执法监督的相关研究,也是对如何破解我国环境政策执行不力难题的有益探索。
二是评估环保约谈政策效果,并进一步探讨其作用机制,创新性的从认知与响应两个视角,打开了“制度输入”与“效果输出”之间的“过程黑箱”,有助于厘清“制度-行为-效果”的逻辑链条。具体而言,首先,采用基于自然实验的双重差分评估环保约谈制度的政策效果,政策评估是政策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制度优化与政策落地的关键,本研究证实了环保约谈能够有效提高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效率,对于环保约谈制度的优化设计及环境执法监督机制体制的完善具有一定启示意义;其次,从认知视角出发,基于注意力理论,构建“政府-公众注意力一致性”理论模型,率先将一致性研究的前沿方法,即多项式回归结合响应面分析方法引入到注意力研究,检验环保约谈制度是否强化了政府-公众注意力一致性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不仅深化与拓展了注意力相关研究,也丰富了有关环境治理前因的研究;此外,从响应视角出发,基于运动式治理理论,提出“压力-响应”的整合性分析框架,率先将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引入到具有复杂因果关系的环保约谈议题,探析政府、企业及社会三方主体在压力与响应机制下如何相互依赖发挥联合作用影响环保约谈效果,研究发现有五种触发保约谈有效的等效路径,具体概括为企业主导模式、内外制约模式及合作共治模式,不仅为环境合作共治提供经验证据,也促进环境治理研究本土化。
一是环保约谈作为外生政策冲击,创造了准自然实验机会,本研究以2012-2016年中国283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采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环保约谈政策效果。研究发现:环保约谈能够有效提高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效率,但不具有长效性。同时,选取使用较为广泛的单差法、反事实、倾向得分匹配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结果依然稳健可靠。
二是从认知的视角出发,基于注意力理论,构建“政府-公众注意力一致性”研究模型,以2012-2016年283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采用多项式回归结合响应面的分析方法,探析环保约谈对政府-公众注意力一致性与环境治理效率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1)与政府-公众注意力-致相比,政府-公众注意力不一致时,环境治理效率更高;(2)当政府-公众注意力一致时,政府-公众注意力高一致情况更有助于提高环境治理效率;(3)当政府-公众注意力不一致时,公众注意力高于政府注意力情况更有助于提高环境治理效率;(4)环保约谈明显强化了政府-公众环境注意力一致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同时环保约谈有助于公众关注的“倒逼”作用转变为政府环保的自觉行动。
三是从响应的视角出发,基于运动式治理理论,构建“压力-响应”研究模型,以2014-2016年29个环保约谈案例为研究对象,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探析多元主体在复杂因素作用下如何相互依赖影响环保约谈效果。研究发现:单个前因条件均不是环保约谈有效的必要条件,进一步组态分析发现,环保约谈效力释放的路径共有五种,具有“殊途同归”作用,可概括为三种模式,即企业主导、内外制约及合作共治模式。结果表明,舆论压力下企业积极响应是环保约谈效力释放的关键;“内约束,外监督”是环保约谈效力释放的重要原因;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是环保约谈有效的重要方式。
本研究主要创新是提出协商型环境执法监督的概念,构建新的理论框架并进行实证检验,具体可能的贡献点如下:
一是从监督的视角探讨如何破解环境政策执行不力难题,弥补已有研究的不足。已有研究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破解环境政策执行不力难题,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从监督的视角进行分析的研究还比较匮乏,这与监督在政策执行中应该发挥重要作用的现实情境很是不符。而环保约谈制度正是一种新型环境执法监督方式,那么“新”何以体现?本研究首次提出协商型环境执法监督这一概念,并探讨其效能问题,这不仅能够丰富与拓展环境执法监督的相关研究,也是对如何破解我国环境政策执行不力难题的有益探索。
二是评估环保约谈政策效果,并进一步探讨其作用机制,创新性的从认知与响应两个视角,打开了“制度输入”与“效果输出”之间的“过程黑箱”,有助于厘清“制度-行为-效果”的逻辑链条。具体而言,首先,采用基于自然实验的双重差分评估环保约谈制度的政策效果,政策评估是政策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制度优化与政策落地的关键,本研究证实了环保约谈能够有效提高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效率,对于环保约谈制度的优化设计及环境执法监督机制体制的完善具有一定启示意义;其次,从认知视角出发,基于注意力理论,构建“政府-公众注意力一致性”理论模型,率先将一致性研究的前沿方法,即多项式回归结合响应面分析方法引入到注意力研究,检验环保约谈制度是否强化了政府-公众注意力一致性对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不仅深化与拓展了注意力相关研究,也丰富了有关环境治理前因的研究;此外,从响应视角出发,基于运动式治理理论,提出“压力-响应”的整合性分析框架,率先将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引入到具有复杂因果关系的环保约谈议题,探析政府、企业及社会三方主体在压力与响应机制下如何相互依赖发挥联合作用影响环保约谈效果,研究发现有五种触发保约谈有效的等效路径,具体概括为企业主导模式、内外制约模式及合作共治模式,不仅为环境合作共治提供经验证据,也促进环境治理研究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