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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农村问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从大方向讲,研究农村经济究竟是以土地私有为基础,通过土地兼并实现农业经营的规模经济?还是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进行联合发展合作经济,既实现农业经营的规模经济,又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和农村全面进步?这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研究农村问题还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农村问题一直是一个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基础性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农村发展进入了一个长期的艰难时期。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如何应用经济学理论从微观经济组织层面研究农村问题,寻找一条适合我国特殊国情的农村发展之路,无疑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鉴于此,本文试图就发展农村新合作经济进行一定的建设性探讨。 发展农村新合作经济,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要求,又已经为国外农村的发展所证实,并且是当今时代世界农村的发展趋势。去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重大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也就是说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和农村社会和谐。从这个意义讲,发展农村新合作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路是完全吻合的。从其它国家农村的发展历程来看,农业合作组织是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已经发展成为新兴的经济组织,而且农业是合作经济最为活跃的领域。合作经济与市场经济日益融合,充满生机和活力,正在世界各国广泛普及和不断壮大。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把促进发展合作社作为协调社会经济关系,保持社会平衡的重要手段。因此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合作经济发展,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在税收上通过返还全部所得税予以优惠。 论文在郑超愚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力图将我国的农村问题放在历史和国际的视野中,从挖掘问题入手,以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创新为核心,以农地制度变迁为线索,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以农地股份合作制为核心论述我国发展农村新合作经济并提出政策建议。内容包括7个部分: 首先是导言,包括本文的写作背景、写作目的、研究思路、分析方法、不同之处和不足之处。 第1章介绍建国以来农村发展的概况,包括历史、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和新农村建设,并进行反思得出几点启示:一是政府必须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二是要促进发展新合作经济组织,三是不能通过土地私有化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第2章对我国农村现行的家庭经营体制,从合理性和局限性两个方面进行深入讨论,简要介绍了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为克服家庭经营体制的缺陷而发展起来的两田制经营和规模经营。 第3章从各个不同角度,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进行哲学和理论分析,并辅以世界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特点和趋势作为实证。 第4章以农业股份合作制为题,论述了其基本含义、基本类型、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及发展障碍,尤其是深入论述了其中的农地股份合作制,从制度结构、制度绩效、制度缺陷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第5章谈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的政府对策。政府在领导经济发展中处于强势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因此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进程中,政府必须起主导作用,一方面要提供制度供给并组织实施,另一方面要营造促进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 最后是结论。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必须倚重政府,政府应采取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措施,促进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协调演进。 笔者认为,我国现在推行的农村家庭经营制度,是政府退出的结果。鉴于我国农民完全分散的实际情况,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流通体制下,因为农民组织化程度极低,任何支持与保护农民的措施或政策都难以完全奏效。我国政府不仅要借鉴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国外农村的发展经验,更重要的是要深刻认识农村家庭经营的严重局限性,科学总结上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成功经验,大力创新和发展包括农地股份合作制在内的农村合作经济。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由少数人带动多数人发展,建设好贫富差距不太大或者说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农村新合作经济既不同于改革开放前的农村集体经济,又不同于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家庭经营,而是吸收两者长处,把股份制引入合作经济形成股份合作经济。它既具有劳动联合、生产资料公有、留有公共积累、实行按劳分配等合作制的特征,又具有入股集资、按股分红、一股一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现代股份制特征,是我国农村可资选择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