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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是叙事文学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开始关注视角现象,近百年来对视角的研究更是汗牛充栋。视角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其中也存在不少混乱,如不同研究方法和立场之间存在对立,对视角含义的理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从叙事艺术的性质出发,在批判吸收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视角进行重新界定。并从视角的分类、视角的认知和视角的修辞功能等三个方面对视角展开研究。论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讨论视角的含义。在辨别和清理过去种种视角概念之间分歧与混乱的基础上,从叙事性的角度对视角进行重新界定,把视角定义为:叙事交流中主体性表达和主体间交流的中介。 第二章讨论视角的分类。分类研究一直是视角研究的主导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视角分类的标准有待确定,不同分类模式之间存在较大的分歧和矛盾。视角的分类应该以实用主义为原则,在具体的文本分析中判定各种分类的优劣。 第三章探讨读者在叙事接受中是如何对视角进行认知的。在文本的不同层次,读者会有不同的视角认知行为。从微观的词句层到话语层、段落层再到宏观的作品整体层面,读者会辨识出不同的主体性信息:词句层的不确定的视角、话语层的可确定的视角、段落层的指示域和作品整体的视角结构。微观层次与宏观层次之间的认知行为是循环互动的关系。 第四章分析视角的修辞功能。叙事是人际交流行为的一种,视角在叙事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视角是主体性表达的中介,叙事通过视角表达出人的情感、思想、经验等主体性信息;另一方面,视角是主体间交流的中介,主体性信息通过视角得以在主体间传递。视角调节着叙事中的交流,在具体的文本中造成各种修辞效果。得益于视角的这两种功能,叙事才能够保存和传播文化信息,形成一定文化传统。因此,视角是叙事的文化功能得以实现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