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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各大保险公司纷纷与农信社合作,推出小额信贷保险业务,现阶段主要是借款人意外伤害险。该保险将借款人的人身安全与信用社的信贷资金安全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帮助信用社转嫁了贷款风险,解决了因贷款人意外身故或伤残后带来的无力偿还债务、进而形成不良贷款的问题。同时信用社可以依法获得代理手续费,既保证了贷款安全,又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有效提升了经营效益和质量。因此,该保险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及广大借款农户的欢迎。 但与之相矛盾的是,在信贷保险开展一段时间之后,07年末有的省份明确要求不允许信用社再代理这种保险业务。那么,信贷保险对农户和信用社究竟有什么样的影响,是否应该继续推广以及如何推广,这些都成为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本文首先回顾了有关信用社信贷供给问题、农户风险缓解手段,以及国内外关于信贷和保险相互关系的理论和研究。在文献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理想状态下保险对信贷供给影响效果的基本分析框架,然后分析了在条件变化情况下的更现实的情形,对基本分析框架进行了修正,并提出本文的假说。 接下来,本文对J省四个县市的信用社和农户的案例进行了描述性分析。调查结果印证了本文的假说,即信贷保险并不能增加信用社的信贷供给。接着,本文从信用社代理信贷保险的主要目的、导致农户无法及时还款的主要风险因素、农户对信贷保险的认知和评价等方面,讨论了导致结论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最后,在以上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即要提高信用社吸收存款的能力,增加资金来源,同时要构筑农业保险运营体系,设计出符合农户需求的农户小额信贷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