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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权市场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研究,但就我国来看,结合制度背景的深入分析依然比较缺乏。本文以1997-1999年期间发生大股东变更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样本,以收购完成之后的资产重组活动作为切入点,对我国控制权市场运作机制的若干层面进行了比较细致的实证检验。
论文首先简要回顾了我国控制权市场的发展历史。在1996年之前,我国的控制权市场基本上处于萌芽阶段。在立法与政策上,上市公司收购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有所限制。但在实践中,人们对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从1997年开始,控制权市场进入了初步发展的阶段。在这一时期,控制权交易事件频繁发生,以控股权变更为标志的重组形式,逐渐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并在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比如,在控制权的交易方式上,主要采用股权划转、协议转让两种手段。
论文的核心在于,从资产重组、管理层的变更和公司业绩的变化三个方面,分析上市公司收购的影响,主要实证结果如下: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完成极大地改变了企业的资产结构。在大股东变更后的24个月内,超过一半的公司,进行了比较大规模的资产收购或出售。大股东变更前的净资产收益率越低,资产重组的概率越高。在协议转让的情形下,新的大股东受让股份比例越高,重组的可能性越大。
二、上市公司收购对高层管理者影响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股权的变更方式。在协议转让后的24个月内,几乎所有的董事长以及将近90%的总经理离开了其相应的职位。在股权划转的情形下,只有不到一半的管理者离开了自己的职位。从离职的原因来看,变更前相对较差的公司业绩(在协议转让的方式下),变更后的资产重组活动,对在位的管理者造成了明显不利的影响。
三、相对于被收购之前的资产收益率,在大股东变更后的两年内,经过行业调整后的公司业绩获得了比较明显的改善,但这种变化主要存在于该期间进行过比较大规模资产重组的公司。单纯的大股东变更,并无法扭转目标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颓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