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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蜜调金黄散联合综合疗法治疗单纯型过敏性紫癜(血热妄行型)的临床疗效,对比单纯型过敏性紫癜(血热妄行型)患者与健康人血清IL-33的浓度差异以及蜜调金黄散联合综合疗法对单纯型过敏性紫癜(血热妄行型)患者血清IL-33浓度影响,证明该治疗方案治疗单纯型过敏性紫癜(血热妄行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方法:将65例符合纳入标准的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成对照组和治疗组,最终完成60例,每组30例,对照组予综合疗法(自拟紫癜Ⅰ号方、西医常规治疗),治疗组在综合疗法基础上加用蜜调金黄散外數;10天为1疗程,随访4周,观察并记录治疗前后症状积分、紫癜消退时间及复发情况;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清IL-33的水平,并检测30名同期健康人IL-33的水平与之对照;应用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结果:1.两组有效率对比:治疗组总有效率96.67%,对照组总有效率86.67%,治疗组总有效率方面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均未发生不良反应。
2.两组紫癜消退时间对比:治疗组平均紫癜消退时间为5.65(±1.72)天,对照组为6.90(±1.89)天,治疗组紫癜消退时间较对照组明显缩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复发率对比:对两组患者治疗后4周进行随访,治疗组30例复发2例,对照组30例复发6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4.IL-33浓度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前血清IL-33浓度均高于健康组(P<0.001),有显著性差异;治疗组与对照组治疗前IL-33浓度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两组患者治疗后IL-33浓度均显著性降低(均P<0.001),治疗组治疗后L-33浓度低于对照组治疗后浓度,相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
结论:1.治疗单纯型过敏性紫癜,蜜调金黄散联合综合疗法的疗效优于单纯综合疗法,临床疗效显著,有较高安全性,但蜜调金黄散不能帮助降低复发率。
2.蜜调金黄散联合综合疗法能降低单纯型过敏性紫癜(血热妄行型)患者血清IL-33浓度,其中蜜调金黄散起到较好辅助作用;其机制可能为:蜜调金黄散通过其特殊的透皮系统,发挥抗炎、抑菌、修复血管内皮细胞、调节全身免疫的作用,缓解单纯型过敏性紫癜患者病情。
方法:将65例符合纳入标准的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成对照组和治疗组,最终完成60例,每组30例,对照组予综合疗法(自拟紫癜Ⅰ号方、西医常规治疗),治疗组在综合疗法基础上加用蜜调金黄散外數;10天为1疗程,随访4周,观察并记录治疗前后症状积分、紫癜消退时间及复发情况;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清IL-33的水平,并检测30名同期健康人IL-33的水平与之对照;应用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结果:1.两组有效率对比:治疗组总有效率96.67%,对照组总有效率86.67%,治疗组总有效率方面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均未发生不良反应。
2.两组紫癜消退时间对比:治疗组平均紫癜消退时间为5.65(±1.72)天,对照组为6.90(±1.89)天,治疗组紫癜消退时间较对照组明显缩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复发率对比:对两组患者治疗后4周进行随访,治疗组30例复发2例,对照组30例复发6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4.IL-33浓度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前血清IL-33浓度均高于健康组(P<0.001),有显著性差异;治疗组与对照组治疗前IL-33浓度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两组患者治疗后IL-33浓度均显著性降低(均P<0.001),治疗组治疗后L-33浓度低于对照组治疗后浓度,相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
结论:1.治疗单纯型过敏性紫癜,蜜调金黄散联合综合疗法的疗效优于单纯综合疗法,临床疗效显著,有较高安全性,但蜜调金黄散不能帮助降低复发率。
2.蜜调金黄散联合综合疗法能降低单纯型过敏性紫癜(血热妄行型)患者血清IL-33浓度,其中蜜调金黄散起到较好辅助作用;其机制可能为:蜜调金黄散通过其特殊的透皮系统,发挥抗炎、抑菌、修复血管内皮细胞、调节全身免疫的作用,缓解单纯型过敏性紫癜患者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