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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国非营利部门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规模不断壮大,在经济及公共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和国内学界研究重点领域,尤其在社会学领域,甚至有“言必称NPO”的说法。但,与我国非营利部门“井喷”似的发展速度不相匹配的,是我国非营利部门的发育完善程度。并且,我国非营利部门的“先天不足”和“后天困境”,也随着部门不断的膨胀而日渐明显化、严峻化。国内很多学者已从不同角度对这一现状就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对策。本文就是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比较法和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从更综合的角度对这一课题进行研究。
本文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和特质入手,对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基本历程、有关非营利组织存在的主流理论学说、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背景、目前非营利组织相关的法律环境及在实践中遭遇到的困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考察。与此同时,文章引入了其他国家在构建、完善非营利组织生存发展的法律环境和社会基础方面的经验,与我困的现状对比,就其差别及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最后,在上文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笔者结合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背景及特质,对导致我国非营利部门生存困境的因素进行了综合分析,并从分析结论出发,就可能的解决途径进行探讨。
与目前的已有研究相比,本文在以下方面有所推进:第一、比较有针对性的考察了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发展历程及相关研究情况,尤其对比了我国和西方国家在非营利组织发展历程和发展背景上的差异,结合相关理论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基点、维度和路径作初步地分析(详见第二部分);第二、比较系统、全面地考察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生存发展的法律环境,并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结合国外成功立法例,着重指出我国现行立法的问题及其负面效果,并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因之遭遇的存续困境进行了系统且层次分明的归纳分析(详见第三部分);第四、特别结合中国社会发展特质,对导致我国非营利部门存续困境的因素进行了全面、系统且深入的分析,将重点不再单单集中在政府部门的影响上,更关注了社会部门自身发育程度(包括独立程度、社会分工复杂程度及自组织程度等)对非营利部门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并提出了可能的解决途径及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