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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犯罪是一种危害全球经济发展和各国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各国、各地区纷纷加强各自的反洗钱立法以与洗钱犯罪作坚决斗争。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洗钱犯罪活动出现的比较晚,也没有经过通常其他国家那样的由毒品犯罪洗钱开始进而到对所有犯罪所得进行清洗的发展过渡阶段,而是在我国通过改革开放获得巨大的经济发展后,伴随着其他类型的经济犯罪而发展起来的。现如今,洗钱犯罪发生的数量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逐步扩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应该引起我国政府的足够重视。洗钱行为是否构成刑事违法犯罪,并不取决于洗钱活动本身是否合法,而是取决于产生被清洗的犯罪收益的那些犯罪活动的种类、范围、严重程度或是否具有可诉性,这个现象源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这一概念的使用。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指被刑法规范规定的,其非法所得及其收益是洗钱犯罪的行为对象的那些犯罪。上游犯罪发生在洗钱犯罪活动之前,产生了非法经济收益,洗钱行为人明知来源是非法的而进行清洗,是洗钱犯罪的对象,与洗钱犯罪密不可分。因此,鉴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概念的重要性,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对我国的洗钱罪刑事立法和反洗钱斗争提供一点帮助。
本文从分析洗钱罪的基本状况着手,对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概念和范围进行详细阐述,并结合域外有关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立法体例,对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立法沿革和理论争议进行相应叙述和归纳分析,提出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意见。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约三万五千字。第一部分,绪论部分。对洗钱罪和上游犯罪进行概述,对上游犯罪的立法体例和研究情况进行简要叙述,从而为论文对上游犯罪展开进一步研究做准备。第二部分选取了国际视野,对国际规约和主要国家的刑事立法中有关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立法体例进行归纳和比较,分析其范围特征作为对完善我国上游犯罪立法的参考。第三部分,主要是我国的上游犯罪立法界定及评析。通过叙述我国刑事立法对洗钱罪上游犯罪规定的历史沿革和现行的毒品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的情况,总结归纳出我国刑法界定上游犯罪的优缺点和七类上游犯罪的特征,同时也论述了上游犯罪范围的界定对洗钱罪和赃物犯罪的影响及洗钱罪和赃物犯罪的区别和界限。第四部分,关于我国对上游犯罪界定的理论探讨。在列举和分析相关理论争议的基础上,参考前文的初步研究结果,驳斥上游犯罪范围划定的错误观点,给出自己的完善建议即上游犯罪范围需要扩大并且应当扩大到一切可能产生非法收益的严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