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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论断是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如何以促进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实现社会和谐是我国当前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国内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明显增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基于这样一个历史条件和现实基础,对我们加快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提出了迫切要求。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和和谐社会建设思想的梳理,在深入总结改革开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和历史教训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社会建设经验,从理论上阐明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与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着眼于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提出从本质属性的角度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