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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结构化改革、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日益发生历史性的变革,中国的劳动关系也进入了一个深刻的变革时期。在这个变革时期,中国的劳资矛盾有所激化,劳资争议事件呈现急剧上升趋势,集中表现为国有企业劳资关系因国企改革深化而有所激化,外资企业劳动纠纷事件不断增多。同国有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劳动纠纷问题是“新情况、新问题”。但因这类劳资矛盾有日益激化趋势,并有可能给中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严重隐患,因而受到各级政府和学界的高度关注。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进一步接轨,怎样有效处理数量庞大的外资企业的劳资关系问题,是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大问题。对当前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珠三角地区的劳资关系作深入研究,梳理出当地政府在处理劳资争议事件中的思路对策,对于今后中国其他地区政府有效处理同类事件、构建和谐社会实践具有较为重要参考价值。 鉴于政府在处理劳资争议问题是一个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实践性的大问题。对此问题本文一方面采取规范研究的方法,另一方面也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以深圳市宝安区等珠三角地区政府处理劳资争议的例子为案例进行分析。同时,本文还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国外几个重要国家政府处理劳资争议的做法进行考察,以求得到可供借鉴的启示。 本文由七部分构成。首先是导言,重在提出问题、界定几个重要概念、概述相关文献回顾等。第一章重点研究中国政府劳资争议处理制度,包括制度沿革、现行政策及评价。第二章探讨珠三角地区政府处理劳资争议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为经验分析,分析深圳市宝安区等珠三角地区近年来劳资争议的特点、政府采取的措施、取得成效,以及经验。第四章主要考察几个发达国家政府处理劳资争议的做法和评价。第五章对珠三角地区政府如何有效处理劳资争议问题提出建议。最后为简短的结论:本文认为,从短期来看,珠三角地区基层政府要提高劳资争议处理成效,首先是要转变施政理念,强化劳动监察和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自身职能。从长远看,还必须在配套制度上予以改革,包括完善劳资争议处理机制,有效处理劳资双方的权利争议;保障工人合法劳动权,改革工会组织体制,建立均势谈判机制;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带动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等。但这些改革能否成功还有赖于中国政治开放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