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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发展很快。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具备了相当规模的考核法规体系,法规体系的完善与考核制度的发展同步进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毕竟起步较晚,存在着一系列复杂问题。在所有问题中,中央法规与地方法规的关系问题逐渐显现为比较关键的问题,而目前从中央法规与地方法规比较视角来研究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还比较少。如何解决问题,进而改进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与研究价值。本文将从中央法规与地方法规比较的视角来研究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探讨制度改进的原则性思路。 本文的基本思路可概括如下:绪论对研究背景进行了介绍,对基本概念进行界定;第一部分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及评价;第二部分对国外公务员考核制度特点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对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现状进行分析,重点揭示了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考核法规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制度根源;第四部分提出了改进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四点思路。 本文的基本结论是:在进行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的时候,应紧紧把握“制度”与“法规”的紧密关系,通过深入分析“中央法规”和“地方法规”有机结合的法规体系来认识和把握制度。改进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要在把握制度的前提下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通过从制度上明确定位中央法规与地方法规的角色;在健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责任,实现法规体系“完备化”;从外部制度入手,完善考核法规执行的监督机制等四个方面来逐步实现。只有上述四个方面同时实现,才能真正实现改进制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