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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一。合作医疗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1970年代的繁荣和1980年代的大滑坡。1990年代,中国政府尝试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收效甚微。北京市怀柔区从1998年开始的新型合作医疗试点与此形成对比,保持了连续七年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把怀柔区1990年代末至今的新型合作医疗试点作为个案进行研究,试图从中总结出怀柔区新型合作医疗建立和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为本区新型合作医疗的进一步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为全国其他地区的合作医疗试点提供借鉴。 本文是对怀柔区1998年至2004年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个案研究。论文分为四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内容为: 第一部分介绍合作医疗在中国不同时期的内涵,简要说明本文的选题意义、研究的基本认识和研究方法,并对中国合作医疗的研究作概要的文献综述。中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是重点,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更是重中之重。2003年初以来,中国各地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中国农民医疗卫生问题的重要尝试。考察怀柔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和发展过程,总结经验并提出政策建议,对于怀柔区和其他地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和进一步发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中国合作医疗的历史发展和理论研究,以及怀柔区新型合作医疗建立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和实施效果,文章主要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对于怀柔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态度研究采取了对农民的结构式访谈。 第二部分是对中国合作医疗的历史回顾。包括二十世纪传统合作医疗制度三起三落的历史,以及二十一世纪中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部分是文章的主体,考察了怀柔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和发展过程。政府的主观供给意愿以及农民的客观需求和支付能力的存在,是怀柔区新型合作医疗建立和发展的背景。政府、农民和医疗机构是合作医疗中主要的三个主体,囿于研究能力,本文仅从政府和农民两个角度进行探讨。从政府角度出发,本文把怀柔区新型合作医疗分为制度设计、制度实施与调整、制度再发展三个阶段,对怀柔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进行全面的考察,主要关注政府的工作(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制度设计和调整、资金扶持和宣传工作)及其取得的成效。从农民的角度出发,为了解他们目前对怀柔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态度,本文选取了部分怀柔区农民进行结构式访谈并加以分析。 在对中国合作医疗发展历史简要回顾和对怀柔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过程与农民的态度的考察基础上,第四部分进一步对怀柔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主要的政策建议是:继续重视和加强政府的作用;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特别是本区贫困农民的收入;在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两个方面继续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探索如何在怀柔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把该制度与其他农民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有效的衔接;以及建立对医疗机构的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