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其中由于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全球气候变暖成为当今世界性环境问题的焦点之一。在温室气体的排放导致气候变暖这一问题上各国基本取得共识,就如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各国进行了一系列的谈判并就国际性的减排活动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制定到《京都议定书》的签署再到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乃至坎昆气候变化大会,可以看出,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不仅涉及到各国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责任承担,更是国与国之间经济政治利益的博弈。随着环境问题不断升级,环境保护和自由贸易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加深,环境保护成为许多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挡箭牌。由于在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的分配上存在的分歧,一些发达国家企图利用所谓的“碳关税(carbon tariff)”来迫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以保护因履行减排义务承受环境内在成本的本国企业的产品竞争力。碳关税一经提出就在国际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究竟这一政策是如发达国家所标榜以保护全人类生存之利益为目的,还是以环境保护之名实行的贸易保护措施,有待该政策具体实施后深入研究。我国是碳密集产品出口大国,碳关税的征收势必对我国产品出口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鉴于气候框架公约的缔约国也大都是WTO的成员方,因此作为WTO的成员国,利用WTO体制解决有关碳关税的环境贸易之争,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分别从碳关税概念的提出、碳关税的内涵和法律性质、碳关税在WTO框架下的合法性和中国的对策等方面出发,对碳关税法律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本文第一部分详细介绍了碳关税法律制度;第二部分研究了碳关税与WTO规则的相符性;第三部分对碳关税进行了评价,分析了碳关税的实施可能面临的问题以及碳关税制度的政策走向,最后对我国如何应对碳关税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