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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域转移问题是指劳动者在不同统筹区域之间进行职业流动时,原有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在新的居住地无法得到承认,从而使个人的养老保险权益遭受损失的问题,如果个人的养老保险权益在个人流动过程中没有减少,称之为具有完全便携性,反之称之为不具备便携性或者便携性不足。 当前,国内的养老保险体制实行的是区域统筹,即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在区域范围内实行自收自支,由于基金本身存在封闭性,当劳动者流入新统筹区域就业时,流入地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常常以种种政策来限制其养老保险关系的接入,造成养老保险转移难题。本文的目的在于揭示当前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的政策现状,对问题的实质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对劳动力流动及地区差异带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从文章结构来说,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文章的导论,首先对提出问题的背景情况进行了介绍,之后阐明了本文所提概念的内涵以及外延,并阐述了研究的意义和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在文献部分,本文对国内外针对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介绍。 第二章是对劳动力流动的大背景以及养老保险跨统筹区域转移政策现状的介绍。在第一节之中,本文认为劳动力流动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非户籍流动占据了流动群体中的绝大多数,流动群体中非农户籍人员的流动占据了相当的比重,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问题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在第二节中,本文通过分析中央与6省市的政策,认为中央政府并没有出台有力的措施来解决此类问题,致使各个地方政府在相应政策上各行其是,通过运用户籍条件和年龄条件两种手段来限制养老保险关系的接入,即只有通过户籍迁入,年龄低于一定标准的劳动者才能够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分析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制度上没有一个有效的方法来解决不同养老保险统筹区域统筹基金的利益转移问题,统筹范围的提高可以解决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的问题,但是当前省级统筹发展的状况并不乐观,同时博弈分析也表明不可能指望通过地区之间的协商来达成养老保险转移的协议。 第三章是对养老保险不能够顺利转移所造成的一系列制度后果的分析。第一节之中,本文分析了养老保险不能够顺利转移对劳动力流动带来的影响,通过分析,本文认为养老保险便携性的缺乏提高了高龄劳动力的流动成本,使得整个高龄劳动力市场的容量缩小,受政策影响最大的群体是年龄大于各地规定标准的外来人群,在这之中,非户籍流动人群所受的影响比户籍流动人群所受的影响更大;政策最大的受益者是本地的高龄产业工人群体。在第二节之中,本文通过调查认为低收入群体的流动意愿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的影响最大,证实了前文的结论,同时,调查揭示出被调查者对养老保险转移政策的认知度不足,个账的转移问题依旧突出等现状。在第三节之中,本文以北京为例计算了外来劳动力可能带来的统筹基金收益,并通过实证分析证明外来劳动力的流入与基金收入之间存在的线性正相关关系,指出现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体制会放大因为劳动力流动带来的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的不平等。 第四章是针对养老保险跨统筹区域转移所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此章首先介绍了欧洲解决跨边界养老保险问题的方法,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政府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为解决问题提供明确有力的政策指导,应当参照国外经验建立责权统一的退休金支付制度,解决不同养老保险统筹区域统筹基金的利益平衡问题。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较为详细的分析了养老保险便携性的缺失对劳动力市场造成的影响,同时,通过定量的方法验证了在当前养老保险制度下,外来劳动力的增加会导致地方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益率的上升,也间接证明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制度上的缺陷会导致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地区差异的加大。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尚缺乏有力的统计数据来证明养老保险便携性的缺失会导致劳动力流动状况的变化,同时调查由于条件限制,无法完全验证理论分析所得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