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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品是所有产品类型中极其特殊的一类,作为文化产业中的基本单位,了解它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逻辑前提。至今为止,文化产品的概念从内涵到外延一直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其类型划分也尚未有完全统一的标准。尤其在作为一切经济过程的核心要素和指向的价值方面,文化产品与其他物质类产品有着很大的区别,这一区别着重体现在它并不完全遵循劳动价值论和边际效益递减等经济规律,价格难以对价值进行衡量,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均具有极强的主观性,显示出明显的个体化差异。于是,对文化产品价值的研究,成了极少被涉及到的一块领域。那么,在充满了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的价值背后,到底有没有规律可循?文化企业如何了解消费者、把握他们的特征和需求,做到产品价值的充分实现和增值?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又是如何感知价值并在消费中获取价值增值的?在我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过程中,实现文化供给和文化消费的共同繁荣是必经之路,因此,从微观层面探讨文化产品的价值增值,是文化企业和文化消费者一致的愿望。目前,这一领域在理论上的研究还非常欠缺,于是,把握文化产品特殊的价值及价值构成,探索其价值增值模式,成为本文的研究重心。本文依托顾客感知价值的理论框架,借助于顾客感知价值层次这一综合式的理论模型,尝试性的地对掌握文化产品的感知价值规律、寻求其在现实中的价值增值途径,进行探索性的理论和应用研究。 本文首先在大量文献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吸收了各种对文化产品以及类似的如象征产品、体验产品、创意产品、内容产品等的相关界定,着重从价值的角度对文化产品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指出文化产品是由文化企业根据文本生产出来的,用于流通和消费的意义的符号化载体,其核心是满足人们的思想、情感等精神需求,形式上包括了有形的物质、无形的服务以及不可复制和替代的过程。接下来,进一步梳理了文献中关于文化产品类型的划分,然后着重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以产品带给他们的不同类型的核心价值为标准,将其分为阅读型、观赏型和互动型产品三种类型,并分别探讨了它们各自的对象、范围和特征。同时,指出这三类产品在消费上,都具有体验性的本质,产品的价值,取决于消费者的感知。因此,根据消费者身心参与及与产品交互的程度大小,本研究将这三类产品又称为间接体验型产品、半直接体验型产品和直接体验型产品。 明确了文化产品的概念和类型以后,本文运用顾客感知价值的三个最主要的理论视角:价值要素、价值权衡和价值层次(综合价值),对文化产品的价值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文化产品的价值是多维的,包括了不同维度下不同类型的价值构成;其次,文化产品的价值是各种权衡的结果(处于多种正向和负向结果之间);同时,这种价值又是动态的,即价值判断会随着消费情景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在三种理论视角中,价值层次主要从一种层次性、系统性的角度对价值进行考察,综合了要素论及权衡论的基本思想,同时又突破了要素论的平面化及权衡论所得所失的简单对比,整合了期望价值和感知价值,强调了价值来自于顾客学习的感知、偏好以及评估,体现出顾客感知价值的相对性和动态性。因此,更适合成为本文对文化产品价值进行研究的理论工具。接着,本文着重以价值层次模型为基础,从属性、结果和目的三个层面对文化产品的感知价值进行了较具体的分析,提出了研究问题,并为下一步的实证研究打好理论基础。 接下来,是对文化产品各层次价值维度的开发与测评。本文以电影产品为例,借鉴了价值观、品牌价值感知等理论和方法,开发出相应的文化产品感知价值测量量表。经过检验,该测量量表的信度、效度良好,说明具有良好的可靠性。通过小样本的预测试和大样本的正式测试,确定了电影产品三个层次的共13个价值维度。然后,在目的层与结果层,结果层与属性层之间,分别进行了9项回归分析,探讨了它们彼此的相互关系。 最后,作为本文的重点,研究进入了针对文化产品市场的应用性阶段。依据实证分析的结果,结合文化资本、自我概念等相关理论,本文分别从文化(电影)产品的消费者和产品的供给传播方两个角度,探讨了消费者的感知价值及价值增值模式,以及供给传播方的价值增值实现模式,为文化企业和文化消费者怎样实现文化产品价值增值提供了理论及实践指导,这是本文主要的创新及贡献点。本文的另一创新和贡献是,从三个层次具体提出了文化产品价值增值的系列操作方式,可供文化企业和文化消费者,尤其是前者在实践领域中进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