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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之一,它的解决有赖于世界各国的携手合作和共同努力。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和1987年的《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是迄今为止防止气候变异最重要的国际合作及应对成果。但是,大量证据表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机制不但没有起到防止一些温室气体增加的积极作用,反而产生了导致这些若干温室气体增加的副作用。目前,一些诸如HFC、PFC、SF6与N2O的高GWP、长命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与点源排放量正在迅猛增加。驱动此异常增加的因素主要有二:一是《京都议定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之间的监管真空;二是超级温室气体给碳市场的反向刺激。解决此问题的可行方案是先将HFC、PFC、SF6与工业用N2O从《京都议定书》中移除,然后由一个全新的议定书进行规定。新议定书运用类似于《蒙特利尔议定书》的逐渐消减处理方法,并利用带有经济奖励性质的多边基金会,会大体缓解超级温室气体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