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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代评估作为一种建构主义的评估方式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其将政策的各个利益相关者纳入政策评估的范畴。它以利益相关者评估模式为代表,多元的价值观是它的基础,关注政策中所涉及的众多利益相关者,重视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评估者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上对政策作出评估。这种评估模式所得出的结果能更全面的反应政策所达到的效果。 本文在利益相关者评估的模式下对示范性高职政策进行分析,那么,如何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评估示范高职政策?多元利益相关者通过对政策目标的不同解读和采取不同的行动方案,使得示范高职政策建构出了哪些特征或本质?是本文关注的中心问题。 在分析中,本文将冲突——模糊模型嵌入到评估框架当中,总共分为六个阶段。首先,示范性高职院校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校企合作机制、政策支持与投入环境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领导能力建设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其次,示范性高职政策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高职院校领导、高职院校系部领导、高职院校教师、学生。第三,建立“利益相关者——政策目标”矩阵,示范性高职政策的政策目标和利益相关者通过矩阵中对应的政策方案联系起来。第四,对矩阵进行垂直分析,可以看到示范性高职政策具有模糊性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示范性高职政策手段的模糊性,政策结果衡量的模糊性,政策语言描述的模糊性以及政策中资金使用与责任承担的模糊性。第五,对矩阵进行水平分析,示范性高职政策表现出了冲突性的特点,主要是: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定位和学生自身定位之间的冲突性,“双师素质”与教师认同和学生认识之间的冲突性,政府权力与示范性高职院校权利的冲突性以及高职院校教学目标与学生能力之间的冲突性。第六,对示范性高职政策进行综合分析,示范性高职政策表现出了高度的模糊性和冲突性,是一项象征性的政策。主要体现在,话语的象征性表述、表象上的数字繁荣、实物体现执行成果和政治性的强制执行四个方面。 另外,由于示范性高职政策由于其涉及到多方面的复杂的利益相关者,不可避免的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政策的利益相关者由于权力和利益的博弈可能会消解政策的积极效果;政策导致了大量的资源在示范性高职院校内部循环流动,不能得到全面有效的利用;政府缺乏对经济发展的前瞻性预测将会导致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专业建设的滞后;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非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矛盾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有待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