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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围绕レバ形式和ナラ形式的意义特征和具体用法,探讨了レバ形式和ナラ形式的置换可能性的问题。首先探讨了从レバ形式到ナラ形式的置换可能性,然后探讨了ナラ形式到レバ形式的置换可能性。关于レバ形式和ナラ形式可以相互置换的情况下的句子特征,限于笔者手中所掌握的资料,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从用法的类别来看,在“假定条件”、“反事实条件”、“既定”、“观点”、“并列”、“前置”等6种用法中,不考虑置换后的意义差异,レバ形式和ナラ形式在以下情况下是可以互换的:
①“假定条件”:
1)条件项的谓语是状态性谓语
2)条件项的事项不是100﹪确实要发生的事项
3)条件项和结果项的事项之间的时间关系是条件项的事项先于结果项发生
②“反事实条件”:
1)条件项的谓语是状态性谓语
2)条件项和结果项的事项都是非事实的
3)条件项和结果项的事项之间的时间关系是条件项的事项先于结果项发生
③“既定”:
1)条件项的谓语是状态性谓语
2)结果项的事项表达的是说话人的意见和态度
④“观点”:在此用法中,レバ形式和ナラ形式的置换都是可能的
⑤“并列”:表示对比的时候,レバ形式和ナラ形式的置换是可能的,但是形式上需要象正文中的(60)和(61)那样做些变动
⑥“前置”:作为开场白,先设想2种情况,在其中一种情况令当别论的情况下,表达说话人对另外一种情况的意见的时候,レバ形式和ナラ形式的置换是可能的
(2)同时在上述6种用法中,除开“观点”用法之外,其余的5种用法中,レバ形式和ナラ形式在下列情况下不能互换:
①“假定条件”:
1)结果项是针对听话人的“働きかけ”,且条件项的谓语是动作动词的时候,ナラ形式不能置换成レバ形式
2)条件项的事项是100%确实要发生的事项的时候,レバ形式不能置换成ナラ形式
3)条件项和结果项的事项之间的时间关系是结果项的事项先于条件项发生的时候,ナラ形式不能置换成レバ形式
②“反事实条件”:
1)条件项的谓语是心理动词和变化动词的时候,ナラ形式不能置换成レバ形式
2)条件项的事项是事实,而结果项的事项是非事实的时候,ナラ形式不能置换成レバ形式
3)条件项和结果项的事项之间的时间关系是结果项的事项先于条件项发生的时候,ナラ形式不能置换成レバ形式
③“既定”:
条件项的谓语是动作动词的时候,レバ形式不能置换成ナラ形式
④“并列”:
1)并列两个类似的事项并加以强调的时候,レバ形式不能置换成ナラ形式
2)并列对照的事项,以此类推还有很多此类情况的时候,レバ形式不能置换成ナラ形式
3)表示很多情况同时成立的时候,レバ形式不能置换成ナラ形式
4)在「N1がN1なち、N2もN2だ」句型中,ナラ形式不能置换成レバ形式
⑤“前置”:
1)在对听话人提出建议或者劝诱的表达中,表示对听话人的心情等的顾虑的时候,レバ形式不能置换成ナラ形式
2)事先预告、说明其后的判断的立场或观点的时候,レバ形式不能置换成ナラ形式
3)直接以动词的レバ形式结尾,建议听话人采取某行动的时候,レバ形式不能置换成ナラ形式
同时也简单的探讨了关于“非事实性”表达的问题,得出了如下结论:
(1)“非事实性”的标识并不一定与タ形(过去式)有必然的关系
(2)“非事实性”的标识存在于结果项的modal表达形式
(3)“非事实性”借由条件项和结果项的modal意义来表达
(4)“非事实条件句”分为:
①条件项和结果项的事项都是非事实的“非事实条件句”
②条件项的事项是事实,而结果项的事项是非事实的“非事实条件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