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受西方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影响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启发,我国人事制度在对干部的任用和管理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公务员任用制度的改革坚持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科学的干部竞争机制,促进干部队伍的动态竞争上岗,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同时建立干部退出机制,疏通干部的上下进出渠道,打破了公务员“铁饭碗”、“终身制”的称谓,聘任制将会成为用人制度的趋势;其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干部的人事管理工作也不断地调整、变化,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逐渐被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取代,不管是在内容、方式和策略上的管理重心都由原来以事为中心转移到以人为中心,并在实现人事管理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和高效化目标的过程中孕育出人事代理这一新举措。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聘任制尚处于摸索阶段,理论和实践都遇到了不少问题;而人事代理在我国实施至今已有20多年了,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实现了用人单位聘任制的有效实施,促进了社会人才合理流动,现在,无论从操作技术、配套设备还是代理从业人员的水平都越来越趋向成熟,人事代理也日益成为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主流。鉴于此,本文在吸收学者们对公务员聘任制和人事代理研究的基础之上,运用文献调查法、交叉研究法和系统研究法,以深圳、上海实施公务员聘任制的现状为研究对象,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去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职位界定欠明确,聘任程序欠专业,合同管理未成熟和保障体系未完善;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是由于社会对公务员聘任制的理念认同欠缺,公务员聘任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及其管理模式落后而造成的。为解决以上问题,笔者从问题产生的根源想到了为公务员聘任制建立一个可以辅助和推动其顺利发展的机制——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代理机制。构建该机制是以分析人事代理的三个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为理论依据,阐述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代理机制实施的可行性。可行性的分析分为两大要素,一个是动因,动因是机制推行的主要原因,从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必然性、人才调配管理需求的迫切性和聘任制缺失的填补性三个方面来分析;另外一个要素是优势,即代理方能力优势、被代理方能力优势和效率与效能优势,这三个优势是机制成功推行的保证。通过分析可行性,于是针对聘任制问题所在,构建了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的人事代理机制。它由核心机制与配套机制两部分构成。核心机制是机制构成的主体,由政策理念、人事关系处理、业务内容与主要操作还有人事代理违约处理组成;配套机制是对机制推行起催化作用的辅助性设施,包括有健全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信息化管理和强化人事代理从业人员管理四个方面。 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代理机制的建立,为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实施的困境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途径,也是公务员聘任制实施方向的指导,不仅完善了公务员聘任制,推动了公务员制度的改革,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公共部门人事管理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