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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笔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指孔子修订《春秋》诸如“笔则笔,削则削”(《史记·孔子世家》)、“以一字为褒贬”(杜预《春秋左传序》)、“直书”、“微言”等相关书写原则,广义上指文笔曲折而意含褒贬的文字,它亦可称为“春秋书法”,“书例”、“义例”、“凡例”、“义法”等。自孔子修订《春秋》以来,对《春秋》“微言大义”、“褒贬”等义例之探讨,代不乏人。 “春秋笔法”的研究范围大致可确定为十一个方面,即本质上之探讨:诸家学说之探讨;史学中“春秋笔法”之探讨;文学中“春秋笔法”之探讨;“春秋笔法”之重新阐释;从语言学角度来探讨“春秋笔法”;新闻标题及政府公报中的“春秋笔法”;从社会学角度来探究“春秋笔法”;“春秋笔法”研究的学术史问题;“春秋笔法”对中国人思维模式的影响。亦可按研究的领域把“春秋笔法”划分为四种,即经笔、史笔、文笔、外笔,经笔是其本身的呈现形态,其同史笔、文笔一起成为“春秋笔法”最主要的表现形态,而外笔则是学科分化后跨学科研究的产物。按照本质与外延来划分,“春秋笔法”则可以分为内笔、外笔,内笔即是对“春秋笔法”本身的探究,而外笔则是“春秋笔法”的延伸,从此角度来说,内笔即是经笔,而史笔、文笔等皆是外笔,其实亦可以说内笔是内涵核心的探讨,而外笔在很大程度上则是影响之探讨。 通过对诸如“纂例”、“本例”、“传例”、“例要”、“释例”、“义法”、“义例”、“笔削”、“书法”、“笔法”等名称的考察可知,选择“春秋笔法”来概括孔子所修订《春秋》的诸项原则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百年“春秋笔法”研究的阶段性新成果为:史笔以瞿林东《史学志》中对“春秋笔法”的总结为标志,文笔上则以钱钟书、敏泽的研究为标志,而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研究“春秋笔法”则以孙良明的研究为代表,也出现了第一部关于“春秋书法”的专著,即张高评的《春秋书法与左传学史》。 “断烂朝报”和“流水帐簿”的争论,其本质上是关于《春秋》性质的争论,但是我们显然不能忽略的地方就在于《春秋》作为先秦时期的典籍,在先秦学科分野还不是十分明晰的情况下,《春秋》的产生本身就兼具经学和史学的特点,而经过孔子笔削的《春秋》本不是以纪事为其主要目的,后世诸儒则各从自己角度出发,于是各得经、史之一端,更造就了绵延千年的学案。“断烂朝报”和“流水帐簿”的争论并不能否定《春秋》本身所具备的“微言大义”和相关“义例”,亦不能否定“春秋笔法”的存在。 《春秋》的微言大义并非孔子个人独创,它是经孔子改造过的微言大义。通过对弑君、亡国、诸侯出奔等具体史事的辨析,我们知道,《春秋》微言大义主要表现在这三类事件之中,这三类事件的出现,破坏了以前旧有的社会秩序,于是孔子对原有的《鲁春秋》采取了笔削的方式以寄托自己的微言大义。微言大义具体内涵表现为正名和尊王攘夷两种,正名又分为定事物之名、辨上下、整饬名号以褒善贬恶三种。微言大义是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的微言大义,它同“春秋笔法”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 通过相关举例可知,“春秋笔法”在字法、句法、段落、篇章等四个方面充分展现了其修辞的特点。“春秋笔法”对后世的修辞学影响巨大,除了可将其视作吾国修辞学的开端缘起和发凡起例之外,其还影响了后世诸如婉曲格和讳饰格等修辞格的形成,其对“正名”、“惩恶而劝善”等功能的强调则加强了对修辞功能性目的强调(如立言、立诚、辨理、教化),这亦是钱钟书此一断语所展现的修辞学意义所在。 杜预所言“三体五例”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了“春秋笔法”在实质就是文章之修辞。三体,即凡例、变例、非例,五例,即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三体”同“五例”的关系就在于三体是《春秋》具体书写体式的呈现,而五例书法则是具体笔法的展示,它们都寄托了夫子笔削《春秋》的微言大义,最后总归于“惩恶而劝善”之宗旨。 “春秋”之名义体现了对王道精神的尊崇,褒贬精神通过诸多“春秋”著述得到了延续,这对后世思维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春秋》以“春”为始,“冬”为终和“属辞比事”的纪事方式充分体现了一种整体性思维方式。汉字本身的模糊性和多义性特点造就了微言大义,后世诸多从字里行间探求微言大义的行为则是“春秋笔法”对后世思维影响的具体表现。 对“春秋笔法”做修辞学上研究的重要意义就在于:从立足“春秋笔法”的本质出发,结合现代学术阐释方法,展开修辞学的研究,一方面开拓了前人未曾涉足的领域,另一方面则可以促使传统经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并进一步推动经学、史学、语言学、文学等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从而为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提供新的视角和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