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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向来追求天籁之音与和谐之美。传统的儒家思想最注重音乐与社会人生的结合,赋予音乐以多种功用,可以明人伦事理,调和阴阳,使万物返其本性。作为“礼”“乐”的最高境界,都同样地体现了天地的和谐与节奏。产生于汉代的音乐赋在很短的时间就从萌芽发展到成熟,形成的创作程式更是影响了后世的同类作品。到了魏晋六朝,音乐赋的数量和主题取向也继续得到丰富。本文以汉魏六朝音乐赋为考察对象,结合古代的乐论文献和思想史线索,从若干不同的角度,讨论音乐赋在孕育发展过程中所蕴涵的审美意义和文化意义。全文由五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确立音乐赋以汉魏六朝咏物赋的发展为背景的线索。在这一视野下,着力阐述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咏物概念的来源,从咏物文学的发展脉络看咏物的本质,并考察汉到六朝咏物赋的特点及其发展和转变,再从诗和赋的互相影响看咏物赋的创作手法。二是通过咏物赋的内容和形式,说明其题材的多样,由此展示音乐赋的收录状况和创作数量。
第二部分主要是通过对古代乐论典籍的解读,证明“舞”在古代的观念中是属于“乐”的范畴。并展示音乐赋中舞蹈描写的内涵及意义。另外,通过对史料的分析,归纳乐舞繁盛对汉魏六朝音乐赋的发展所起到的效用。
第三部分讨论音乐赋的创作程式和所折射的儒家思想。首先,探讨留存的最早的音乐赋,说明王褒《洞箫赋》是在普遍认同的音乐描写手法下形成了创作程式。其次,分别从三个方面说明音乐赋所折射的儒家思想,即乐器原材料的生长与乐器的制作、乐器的演奏和音乐的社会作用。
第四部分是从建安文学中的“慷慨”精神来揭示其与音乐赋的联结点。通过古代“以悲为美”的传统审美习惯,以及当时文人的生活面貌,发现建安时期的“慷慨”精神与“清商”之曲风的结合点。表明了这一时期的诗歌语言节奏与音乐节奏具有某种契合的关系,并以建安七子之一的阮瑀赋作为重点举证。
第五部分是以六朝的玄学思想为参照,配合玄学时代音乐赋的分析,去感受赋作中所包含的“自然”的旋律。基于对特定时代哲学、人生观的背景认知,从音乐赋中看出赋家笔下音乐意象的艺术精神,即实现生命的超越,发现中和之美,以及音乐中体现的自然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