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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史上,票据是人类继货币之后的又一个伟大创造。票据市场是最古老的融资市场,最核心的功能是资金融通功能。票据作为一种专门的书面凭据,参与了商业信用创造和流转的多个重要环节。信用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逐渐完善的发展过程,其发展轨迹是口头信用——挂账信用——以票据为载体的商业信用——银行信用——规范化的证券信用。只要存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就会有商业信用,只要存在商业信用,票据就不会退出市场经济舞台。
成熟票据市场的交易工具是多样化的,包括所有一年期以内的短期信用凭证,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支票等等。而在我国票据市场发育的制度环境下,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主要用作支付结算工具,仅有商业汇票的签发和买卖构成了我国票据市场的主体,是一种相对狭义的票据市场。2001年以来,我国票据市场仅用5年的时间即迅速完成了量的积累,交易体量以惊人的速度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但是,由于受到制度环境、市场定位以及监管要求等诸多方面的制约,目前我国票据市场正面临着巨大的发展瓶颈问题,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更深层次的质的突破,票据市场的金融创新迫在眉睫。
从国外相对成熟的票据市场运作情况来看,票据市场的真正主体是单纯以融资为目的、直接向货币市场投资者发行的商业票据(commercial paper),融资性票据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和转让必须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从根本上限制了融资性票据的合法地位。而现实情况是,大量的融资性票据经过技术处理后摇身一变成为真实性票据进入市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信贷规模的虚增和票据市场的混乱。但是,换个角度来看,这也恰好反映出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被压抑的结果。
票据市场目前已经成为货币市场的一个重要子市场。对人民银行而言,票据再贴现是其进行宏观货币政策调控的三大工具之一,并且票据市场的利率市场化程度一直走在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前沿,为我国金融市场分阶段、有步骤地实现利率市场化做着十分重要的探索。对商业银行而言,票据本身具有的期限短、可流通、调控弹性大、信用风险低的特点,使得票据业务成为商业银行灵活调节信贷规模和有效稀释不良资产的首要工具之一。对融资企业而言,票据尤其是占有绝对市场优势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其有银行信用保证、信用程度相对较高而易于被交易对手接受,且其出票的准入门槛和融资成本远较贷款来得低。特定的市场需求决定了票据业务在现有条件下仍具备很大的发展空间。而事实上,我国票据市场离成熟的商业票据化市场仍有很大距离,现行票据市场的监控和管理仍不到位,必须改堵为疏,因势利导,从制度上确立融资性票据的合法地位,促使真实性票据和融资性票据各行其道,才能有效满足市场的真实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国票据市场的深度发展。
笔者试图从我国票据市场现状出发,借鉴国外票据市场的成熟经验,通过对真实性票据的成本分析,指出融资性票据的开放是票据市场金融创新必然方向,我国票据市场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真实性票据和融资性票据并行,并最终过渡到融资性票据占据主导地位的基本观点,最后就真实性票据延续发展和融资性票据初步萌芽阶段中的票据产品创新提出具体构想,力争兼顾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富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