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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成立后,民众的人权意识日益高涨,人权问题日益突出,到20年代末,民间终于出现了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准人权团体。另一方面,人权(民权)一直是国民党推动革命运动的理论基础和口号之一。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如何解决人权问题,就成为国民政府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难题,发生于1929-1931年间的人权运动就是这一历史背景的产物。本文从动态的角度考察双方在人权运动过程中各自扮演的角色,力图最大限度的恢复历史原貌。文章主要围绕观念冲突与实践对立展开论述.从观念的冲突来看,南京国民政府倡导“革命民权”,在治国理念上主张一党专政,寻求用三民主义统一思想界;而人权派则引进西方民主理念,提出以人的需要为基础的“功用民权”观,主张实行法治,尤其倡导思想自由.从实践冲突而言,南京国民政府一方面制定《人权法草案》展现保障人权的积极姿态;另一方面对人权派进行“围剿”,他们充分的利用党报、党部等资源和政府的强制力,通过压迫人权派成员及查禁《新月》出版物等手段强化思想统治.而人权派则以《新月》为阵地,出版集结《人权论集》批评国民党的专制统治,阐述自己的人权主张与态度.论战的双方没有胜利者,亦没有失败者。双方在博弈过程中达成最低限度的共识,人权观念在社会上获得了更多的认同.同时,在政府的强大压力和时代环境的巨变之下,人权派的人权诉求在经历了短暂的呐喊之后,最终无法避免的走向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