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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文化领域的所有制关系搞得越来越单一,文化机构几乎统统成了事业单位,服从计划经济模式的管理。改革开放之后,尽管在实践上对不少文化机构已经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使它们成为创造利润的经济实体,但在观念上,很长一段时间却一直把文化当“事业”看待。直到2001年3月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才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使用“文化产业”的概念,把发展文化产业列入国家计划。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区分也水到渠成,十六大终于明确了这种区分,把发展文化产业写进了党的政治报告。将文化领域明确区分为事业和产业两个方面也就为下一步的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提供了更科学的理论根据。现有文化管理体制既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无法应对文化上全球竞争的局面,必须深化文化体制的改革。 文化体制改革在电视媒体中的主要表现是以推动和实行“制播分离”为核心的体制改革。体制改革包含多方面内容,其中关系电视台生存和发展的内容,是经营方面的内容。“制播分离”的本身就是一种电视媒体的经营模式。以他为核心的体制改革,注定了这场在电视媒体中的体制改革就是经营模式的改革。然而这也是最难改革的地方,因为过去的电视台都是政府拨款的,“吃皇粮”的单位。现在制播分离了,政府除了时政新闻频道之外,其他频道都不给拨款了,一个从来没有进入过市场的电视台一下被推向市场,其中有太多的不适应。如果不去积极面对和解决,电视台将会面临生存问题。甚至都会有发不出工资的情况。 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电视媒体如何经营,就需要借鉴国外已有模式,结合自身特点,以“制播分离”为突破口,打开了电视媒体文化体制改革的大门。“制播分离”在电视媒体中的推广与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理论流派和实际操作典范,分析和研究这些不同的模式和做法,以便于寻找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加快速,更加普遍的文化体制改革电视媒体的经营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