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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对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实施行政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它在我国政府市场监管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恢复建制30多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市场范围变得更广阔、发展层次变得更深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对象、监管的领域和管理的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工商部门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体现的职能定位也愈显重要。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工商部门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是否能达到职能到位的要求,是发挥整个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职能作用的必要保证。 本文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我国社会发展新时期对其强化职能到位、发挥职能作用所要求的外部经济环境和内部自身建设方面进行了阐述,并针对现阶段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存在的外部执法环境不容乐观,系统内部执法水平参差,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等问题,分析了造成市场监管职能缺位的客观因素和自身原因,结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强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到位的任务和趋向。文中分析了广州市工商局花都分局在管理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监管方法、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要通过推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全面提高市场监管队伍人员素质、完善市场监管模式、加强市场监管经费保障等政策建议,期望能不断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