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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在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是巩固国家政权的根基所在,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民主建设、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社会稳定。 在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乡镇政府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解决目前职能上存在的问题,增强为民服务的效能。要充分考虑到我国乡镇政府的特殊地位以及我国社会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国情,努力形成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乡镇政府职能定位。本文以内蒙古西部地区农业旗县——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的乡镇为例,指出乡镇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步伐,要突出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相对弱化直接参与经济和微观经济管理的职能。 在乡镇政府职能科学定位和转变过程中要坚持民主与法制原则、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渐进原则、同机构改革同步考虑的原则、权责一致原则、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原则。在职能实现途径方面,要更新政府管理理念,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理顺乡镇与其他主体的关系;壮大公共财政,增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