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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是党和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生力军。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自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指出从“2006年起,国家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争取用3-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国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之后,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大学生村官的招考录用工作。政府提出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原始出发点是破解新农村建设人才“瓶颈”难题和大学生就业的难题,并期望这是一个双赢之举。但是,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中出现的诸如:大学生村官的身份困惑及管理、政策延续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提醒必须对大学生村官政策进行反思。这一政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大学生村官政策的目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实现了多少?这一政策究竟是权宜之计还是国家的人才战略计划?本文拟从公共政策分析的视角出发,运用公共政策运行过程理论(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价等),分析了大学生村官政策制定的背景意义及目标,同时基于B市X区大学生村官政策利益相关人的调查,通过对该区部分大学生村官、农村干部及政府机关干部的访谈,对该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对此政策做出评价,并且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试图从完善政策本身及优化政策实施环境两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