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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力图从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角度,通过对农村信用社制度进行系统深入地研究,探讨农村信用社在中国发展的制度逻辑,以走出现有理论认识的误区,为中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根据研究对象的特点,该文特别重视以下研究方法.(1)逻辑推理的方法.该文研究中注重内部逻辑的一致和逻辑推论与经验事实的一致,遵循严谨的逻辑推理,不以简单的观点、想法或主观愿望来代替逻辑推理.(2)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新制度经济学有关制度变迁的理论与方法、有关产权制度的理论与方法等对于该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然而,与一般的企业不同的是,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决定了它并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它的演变并不一定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单纯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理论是不能直接解释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与变迁的.(3)比较分析的方法.该文的比较分析强调两点:一是事物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问题.不能过分强调个性而忽视共性,但也不能过分强调共性而忽视个性.二是比较的基础问题.比较的基础不仅包括效率因素,而且包括公平因素,否则很难说明农村信用社的客观实际.该文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农村信用社产生和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它兼顾公平与效率.兼顾公平与效率既是农村信用社产生的原因,也是其变迁的依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是为了保证公平与效率,然而,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本身存在着局限性,很难保证公平与效率的兼顾,因此,必须建立其联合组织.由于农村信用社及其联合组织仍然在公平与效率方面存在着不足,所以政府的干预就具有必要性.这是该文的逻辑思路,据此形成该文的篇章结构.公平与效率作为主线贯穿全文.